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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投稿:市科技局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索 引 号: S0002-0901-2018-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名  称: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文  号: 关 键 词: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局)

 

事项类别:

       建设项目审批类,窗口即收即办类

  设立依据: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8条、《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第7条。

  申报材料:

  1、《一般建设工程设防要求申请表》(一式两份)

  2、项目拟建场地总平图一份(原件1份);

  3、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包括波速测试报告(原件1份);

  4、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手续。

  办事程序:

  填写申请表—审查相关材料—办理确定手续

  承诺时限:

 即收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