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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开展市直公益性岗位清理清退工作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实现就业扶持政策效益最大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市人社局开展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清理清退工作。

此次清理清退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本单位目前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发放、在岗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严格对照清理清退的各类情形,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造假,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用人单位要如实填写《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自查清理清退人员登记表》,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在公益性岗位满三年的人员名单,由市劳动就业处提供。二是抽查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深入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对上报情况不准确,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三是处理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各用人单位在上报《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自查清退清理人员登记表》的同时,要与其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退出工作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自查清退清理情况,及时停止发放岗位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按照政策取消上岗资格,追回其岗位和社保补贴,涉嫌违法违纪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