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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开始 8月15日结束

投稿:wh  来源:驻马店网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学生到校报到并经学校确认后,市教体局才能向省教育厅申请学籍和分配学籍辅号;获得学籍辅号后,即视为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之后,学校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这是昨日记者从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录取时间及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从今天开始,8月1日正常批次录取结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8月3日报征求志愿计划,8月4日~5日报征求志愿,8月7日开始录取征求志愿,8月15日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体局中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在中招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次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

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管理,对违反中招规定,涉及示范性高中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示范性高中称号。涉及民办普通高中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有关规定。各县区教体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相关规定,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有关文件,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