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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投稿:市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S0044-0801-2018-00086 主题分类: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公安局委托,对采购电梯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8】8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万元)

小机房乘客电梯

 2部

详见招标需求

 48.86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本采购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人根据本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是:小机房乘客电梯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其他特定条件

3.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4.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3.4.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CA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 月18 日至2018年7 月 27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8月10 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 月10 日9:00时在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 月26 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当日不计入。)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96-2122729

 地址:驻马店市乐山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电梯项目

一、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小机房

乘客电梯

2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满足使用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一、基本要求

1、拟采购小机房客梯;

2、9层/9站/9门(含基站层);

3、载重量≥1000kg;

4、运行速度1.6m/s;

5、层站门9/9/9;

6、服务楼层:9层

7、基站设置在1层;

8、驱动方式为VVVF控制技术,32位全电脑数据网络化控制。

9、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双电源切换。

10、控制方式:单控;

11、制作标准为:GB7588-2003

12、井道净尺寸(宽*深)(mm)为2200*2200

13、井道总高(m)为 31.7;

14、提升高度(m)为25.6;

15、顶层高度(mm)为 4600;

16、底坑深度(mm)为 1600;

17、开门尺寸(宽*深)(mm)为900*2100

以上井道总高、底坑深度、顶层高度、提升高度等由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设计。

二、系统要求

1、规格型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的电梯型号规格。

2、供电电源:动力电源,交流380V,50HZ,三相;照明电源,交流220V,50HZ,单相。

3、额定功率:要求投标人报出每台电梯的具体指标值。

4、噪音水平:轿厢≤55dB、开关门≤60dB、机房≤80dB。

5、控制系统:所有电梯的拖动控制部分要求采用VVVF控制技术,采用32位全电脑数据网络化控制。

6、曳引机:要求提供高效节能和具有良好动力特性的先进曳引机,采用世界最先进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技术,要求绿色环保,节能,寿命长,安全性能高,噪声低,体积小。

7、电梯机房: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布置,且机房须配置双电源自动切换箱装置,有专用电源(电缆采用铜芯塑胶3*16mm+2*10mm三相五芯电缆)、照明设施、爬梯、降温、消防灭火器等设施。

8、轿厢:要求提供≥2.3米净高轿厢,开门尺寸宽*深(mm)为:900*2100,轿体要求制作精良,连接紧固,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轿厢内部全部为发纹不锈钢壁厚不少于1.2mm。

9、门机系统:要求采用变频变压系统控制门机。

10、轿门:要求提供中分式自动门,要求开关门时间可调,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门保护装置采用备光幕保护。

11、厅门及:发纹不锈钢。

12、外呼梯按纽盒:标配,要求美观大方,结实耐用。采用彩色液晶、按钮一体型无底盒外呼梯按钮盒。显示器数字清晰,能够显示层数和电梯运行方向。

13、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T形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14、对重装置:对重架要求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得采用工业废料,符合环保要求。

15、补偿装置:采用带胶套的无声补偿链。

16、钢丝绳:采用电梯专用钢丝绳,安全储备系数≥16。17、随行电缆: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电缆,防火性能与大楼的耐火等级相匹配(大楼耐火等级一级)。

18、井道内固定件:要求其零部件结构合理,牢固耐用,抗锈蚀能力强。

19、井道照明:要求每部电梯每层安装一组井道照明装置。最高最低照明装置距井道上下端各为0.5米。

20、门锁装置: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1层。

21、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按照国家标准生产。

22、机房通风、通讯设施由投标人根据设备要求提供。

三、功能设备(不限于以下要求)

1、自动再平层2、电梯受阻失速保护3、制动器冗余保护

4、轿厢微机异常处理5、轿内反向指令消除6、轿内通风装置手动关闭(按钮型)7、轿内照明手动关闭(按钮型)8、关门保护

9、连续服务10、轿厢溜车安全保护11、轿内运行方向指示12、层站运行方向指示13、门锁旁路运行14、双边静力矩手动检测15、双边静力矩上电检测16、双边静力矩周期性自动检测17、关门按钮响应指示18、换向重开门19、门负载检测20、开门按钮响应指示21、开门受阻控制22、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23、门锁短接保护24、关门力矩控制25、轿厢应急照明26、运行次数与时间统计27、即时关门28、故障自诊断29、警铃30、电气安全回路保护31、消防返回结束32、层站按钮灯闪烁指示33、层高自测定34、层站召唤自动登记35、检修操作36、层站微机异常处理37、层站运行控制开关38、独立运行39、多方通话装置40、强制关门41、电梯不启动报警42、次层停靠43、过电流保护44、分散待机45、超载报警46、超速保护47、电机过热保护48、过电压保护49、电源故障保护50、上电再平层51、重复关门52、消防返回53、光幕保护 54、司机服务 55、轿内风扇自动关闭56、轿内照明自动关闭 57、满员自动通过58、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59、停电应急停靠 60、ITV数字式电缆

 

次要技术指标:

1、设备必须是目前制造商的先进产品:要求连续工作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10万小时以上,年故障率≤3次。

2、电梯轿厢内装饰:

2.1、轿厢装饰顶(天花板):采用LED节能灯照明

2.2、轿壁:发纹不锈钢,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少于1.2mm

2.3、轿厢内控制操纵盘:造型流畅、反应迅捷,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装设在轿门一侧。

2.4、轿厢门: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采用发纹不锈钢。

2.5、轿底:耐磨PVC地板

3、电梯层站处装饰

3.1、层门(厅门):厅门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采用发纹不锈钢板。

3.2、一体式无底盒外呼梯按钮盒外呼梯按钮盒:美观大方、数字清晰,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

3.3、基站锁:装设在每台电梯的1层,合并到外呼梯按钮盒上。

4、消防控制:消防电梯应具有消防迫降功能以及消防员操作功能(供消防人员救火使用)

5、驱动控制方式:VVVF控制技术,32位全电脑数据网络化控制。

主要技术指标和次要技术指标不符合的投标无效。

要求执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

GB/T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50182-93 《电梯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GB7025-199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8903-1998《电梯用钢丝绳》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验收条件及标准

1、到货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进行验收。

2、中标人应提供随电梯的技术文件:文件目录;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机房井道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电梯电气接线图;电梯部件安装图;安装、调试说明书;备品备件目录;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验收方法及方案

1、中标人应负责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为止。(以取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为准,即交钥匙工程)

2、由采购人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验收。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1年,提供终身有偿维修。质保期自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计算,在壹年内电梯的年检及保修保养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售后服务要求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一次性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因电梯质量瑕疵或安装调试原因造成验收延迟的,成交供应商依据合同对采购方予以补偿。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地点:西园派出所施工现场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30%,制造商通知发货前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65%,剩余5%货款作为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备品备件、常用工具、耗材等要求

按照厂家和国相关规定提供1套。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在壹年免费质保期内:

1、每月最低两次巡检;

2、故障现场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故障修复时间12小时以内;

3、因配件发生故障12小时内不能修复,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4、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如要求不符、外观损伤),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如违反以上任一条要求,将从余款中扣除1000元/次。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复印件装订文件内,原件必查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必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