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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18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642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1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18〕111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化养老需求正呈现不断增长势头。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目前破解养老难题经济可行的途径之一。为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运行模式,为居家老年人开展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籍、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确保“老有所养”,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初步建立能满足城区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社会各界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优化,覆盖全市城乡,基本满足居家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018年底,建成市级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智慧养老”建设,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社区特定人群(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逐步推向有条件的农村社区特定人群。每个县(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全市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含居家养老服务站)30个。
2020年底,每个县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普遍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90%以上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推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城市社区全面铺开的基础上,积极向城镇、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政府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加大公共投入,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主体,增加老年服务设施,丰富老年服务功能。
(三)坚持福利服务、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面向全社会老年人。对生活困难确需政府援助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式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收费式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式服务。
(四)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档次;加强服务队伍培训,实现服务体系市场化、服务人员专业化。
(五)坚持家庭服务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家庭养老、子女尽孝为基础,社会服务是居家养老的必要补充和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
系统由平台服务商自主、独立、定制研发,逐步与政府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并负责数据采集、登记和维护工作,为民政部门日常监管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应具备老年人基础信息和健康档案系统、加盟商和养老服务人员管理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在线支付结算系统等,建立具有24小时呼叫服务的养老服务热线,通过“一键通”等智能终端设备监控系统,提供老年人紧急救助呼叫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软件及维护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负责整个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包含内容如下:
1.建立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系统。包含紧急救助、数据信息、咨询服务、线下服务指挥调度、监督管理服务五大功能。搭建呼叫中心,设立24小时的养老呼叫服务热线、提供10至20个呼叫应答坐席和老年人专用手机(老人电话)或健康手环等智能终端设备监控系统,通过中心人员电话拜访,结合线下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走访、探视等方式,与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家属、120等实现联动,为老人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及时的视频紧急呼叫服务、紧急救助、安防监控等,确保老人在紧急情况下得到第一时间服务。
2.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系统。包括老年人基础信息、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养老基础设施信息、养老服务队伍信息4个基础数据库,负责4个数据库的数字档案采集、登记和维护工作,为民政部门日常监管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3.建立加盟商和养老服务人员管理系统。整合加盟商信息、养老基础设施信息、养老服务队伍信息;建立统一交流服务平台,提供B2C和C2C的养老服务,对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要覆盖全体老年人;建立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实现对老年人服务需求受理、上门服务、服务提供商、费用结算等全过程养老服务的业务管理。
4.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评估体系应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认知情况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及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考虑到老年群体的个性差异和需求服务的多样化,在评估指标的设置上,应突出简明性、可操作性和代表性。
5.建立在线支付结算系统。建立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在线支付结算系统,提高支付结算效率。
6.建立平台客服系统。具有业务查询、投诉建议、业务受理、服务态度监控、主动外拨、电话回访、统计报表等功能。
(二)设立运营服务场所。
1.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中心城区选定场所作为我市“互联网+养老院”的中心场所。该中心建筑面积至少500平方米,可提供10-20个呼叫应答座席,并具备一定的改造扩展能力,场所进行适当装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该中心的功能设置应考虑五大板块:
(1)生活服务功能板块:日间休息室、沐浴间、理发室、餐厅(含配餐间);
(2)保健康复功能板块:医疗保健室、康复理疗(训练)室、心理疏导(咨询)室;
(3)文化娱乐功能板块: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网络室、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室;
(4)呼叫服务板块:呼叫中心;
(5)辅助功能板块:老年用品展示厅、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安全监控室、办公室、库房等等。
2.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配备可供老年人健康体检、开会、阅读、运动、就餐、棋牌娱乐、休息的硬件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用地特别紧张、地形特别影响设施布局或人口老龄化水平特殊的已建成区可差异化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圈”。有条件的地方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建设设施较完备、服务功能较齐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培育养老服务专业化团队。
积极引导家政、物业、社会组织等企业和机构,加盟、参与、托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包括: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团队、社区助老员团队、养老服务(加盟服务商)团队、专业社工团队、专业培训团队、志愿者服务团队。
(四)联合加盟服务商。
根据老年人急需的救援、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挖掘和筛选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和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加盟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标准化服务,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与医疗机构、家庭签约医生建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可分期分步实施。
(五)建立服务标准体系。
1.呼叫中心服务流程及规范
2.社区服务站建设及管理标准
3.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
4.专业护理服务标准
5.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标准
6.安全紧急救援服务标准
7.服务响应时间标准
8.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六)服务内容和对象。
1.基础服务。包括:信息收集、建立档案、紧急援助(应急救助)、定期回访、远程定位。服务对象为本地全体老年人。由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企业)无偿提供。
2.低偿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以及文化娱乐、学习教育、陪伴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原则上,服务内容应包括提供老年人专用手机或健康手环等设备,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县(市、区)与专业化服务组织(企业)商定。服务对象为特定人群老年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3.有偿服务。服务内容由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企业)提供。服务对象为有需求的本地老年人。由老年人按照需求自行购买有偿服务。
(七)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政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健康服务关系,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八)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大中学生和市民为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企业)落地工作,市政府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发改、民政、财政、卫计、人社、国土、住建、规划、老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提供服务场所设施。各县(区)政府应无偿或低偿提供专业化服务落地所需的服务场所设施。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驻政〔2015〕69号)要求,市、县(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要保证每一个社区都有一所日间照料中心。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养老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市级福彩公益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保障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
(四)落实税费减免。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企业)按照营利性质在相关部门登记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精神,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落实《驻马店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驻政〔2015〕69号)中除免征增值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五)加强人才培养。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对业务范围包含医疗卫生、家庭护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内容的企业和机构中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员工,组织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市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招生计划上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队伍。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生工程和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内容,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督查项目,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和进展跟踪,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加快推进,做到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部门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互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驻马店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2018年7月13日    
 
 
 
附 件
驻马店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项目
基础型(A级)
普通型(AA级)
标准化(AAA级)
示范性(AAAA级)
依托镇、社区委会或以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名义举办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挂牌服务。
民办非企业或工商注册登记,并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范围的服务机构。
 
同AA级。
 
同AA级。
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的办公设电话、电脑、办公家具等)。
1、有相对独立固定的服务与办公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2、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3、消防安全到位。
在AA基础上:
1、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2、有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精神关爱室、康复健身室、日间照料室、助餐就餐室等。
3、环境整洁、布局合理,建筑设施安全可靠,通风采光良好,无障碍设计规范,方便老年人活动。消防安全到位。
在AAA基础上,场所使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设施建设与环境布置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与建筑规范要求,消防安全到位。
提供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20分钟步行圈内应急呼救服务生活咨询服务。
在A级基础上:
1、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助餐、文体活动。
2、日间托老休息设施(床或躺椅)不少于5张。
3、具备20分钟步行圈内应急呼救和咨询服务。
在AA基础上,拓展以下服务:
1、五助服务(即: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
2、日间托老休息设施(床或躺椅)10张以上。
3、能满足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社会参与、权益维护等多种需求。
4、结对关爱空巢、独居老人。
5、有老年人口信息登记。
6、具备培训和指导功能。
在AAA基础上:
1、能满足老年人短期照料服务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
2、服务项目和内容有创新和特色。
3、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工作,建立社区老年学校,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运行
情况
房租费、办公经费、管理人员和部分服务人员基本工资有保证。
运营效果经费有保障,机构运营良好,开展服务正常。
同AA。
同AA。
1.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专兼职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60%持证上岗。
1.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
2.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接受过专业培训,服务人员80%持证上岗。
在AA级基础上:
1.具有1-2名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服务人员,有专职管理人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2.服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90%持证上岗。
3.充分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作用。
在AAA级基础上,有社工、护理、心理、保健多种专业服务人员。
 
老年人协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志愿者队伍参与。
在A级基础上,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各种专业服务机构或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社会服务。
在AA基础上,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在AAA基础上,驻区单位参与,社会更广泛参与并形成稳定的可持续机制。
有体现政府主导、有关单位相协调、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运行和管理制度。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有财务制度。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机制。
在A级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建立完整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服务档案并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在AA基础上,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服务诚信管理、监控和评估制度。
 
 
在AAA基础上,实行技术等级服务、等级收费和等级待遇制。
 
1.享受经常服务的月均人数
20人左右
2.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的任务
3.开展志愿者结对服务活动;
4.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测评满意率达到70%。
在A级基础上:
1.享受经常服务的人数月均50人左右。
2.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满意率达到80%。
在AA基础上:
1.享受经常服务的人数月均100人左右。
2.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满意率达到85%。
在AAA基础上:
1.享受经常服务的人数月均200人左右。
2.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