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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五批)驻马店市正阳县

投稿:市环保局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08日

索 引 号: S0005-2301-2018-003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8日
名  称: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五批)驻马店市正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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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正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71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正阳县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原正阳县化肥厂),建于70年代,设备老化,每天有大量废水通过暗沟排到县城南河内直至汝洪河再入淮河,空气中有刺鼻的氨味和浓浓的臭味。
调查核实情况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正阳县城南关外167号,负责人李双庆,1974年开始建设,1976年建成投产。该公司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经调查,该公司建有日处理能力12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检查时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对内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所产生的废水均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调阅该公司2018年1至6月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经对周围实地勘察,除总排口外,未发现有其他排放生产废水的排污口。群众反映的县城南河实为双庆河第一段,位于该公司南侧约200米处,该河段东西宽约5米,南北长约100米,该河段为死水与其他河水不流通。群众反映每天有大量废水通过暗沟排到县城南河内直至汝洪河再入淮河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空气中有刺鼻的氨味和浓浓的臭味”的问题与第29批D410000201806260087重复。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均安装有废气回收装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回收后送入锅炉燃烧,锅炉废气经过除尘器除尘、脱硫、脱硝后通过烟囱进行排放,通过调阅该公司2018年1至6月份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项大气污染因子均不超标。在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件前,县环保局已接到群众对该公司排放废气的举报,并于2018年6月26日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的最高值1.32mg/m³、硫化氢的最高值为0.084 mg/m³,均不超标,但通过嗅觉能闻到氨味。反映有氨味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责令该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对老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巡检和设备维护力度,减少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企业已承诺于7月10日前对其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问题完成整改。
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并派驻监管员进行24小时驻厂监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