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文号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8-0060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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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文号的通知 |
文 号: |
驻政办〔2018〕98号 |
有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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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2016〕66号)文件精神,现刻就“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各壹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同时,启用“驻治税”和“驻治税办”两个文号,以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名义行文时,使用“驻治税”文号;以驻马店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行文时,使用“驻治税办”文号。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模式样
2018年6月26日
附 件
启用印模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