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的意见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8-00599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8〕45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开放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进程,破解项目落地难题,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经四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意见。

一、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招商项目洽谈主体;市商务局要充分发挥全市招商引资综合协调作用,搭建招商引资服务平台,督促指导各县区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委等市直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充分利用行业优势资源和政策做好招商项目对接与服务。以下内容为中心城区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各县应参照中心城区项目洽谈、签约、审批、开工、服务等流程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签订后,各县区要及时将签约项目报市商务局备案,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工作台账。

(一)项目谋划包装

1.对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秀上市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趋向等进行研究,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完善招商图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

2.立足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针对产业短板及产业链延链补链,结合国家宏观政策规划,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棚户区改造、房地产以及其它门类,进行分类谋划包装,筛选出可行性、吸引力强的招商项目,并印制成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市直有关单位)

(二)项目推介

1.对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网上发布信息、专项招商推介、上门洽谈对接、商协会平台等多种方式推介。(责任单位:市区商务局、招商处)

2.“请进来”推介。邀请有意向的客商到驻马店进行考察对接推介。(责任单位:市区商务局、招商处)

(三)项目洽谈

1.围绕全市产业规划和主导产业,搜集招商投资意向,及时提供投资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跟踪洽谈对接,对招商项目投资方投资能力进行考察核实。对有投资能力的意向落户项目,由各区进行初步评估,自签订框架合作协议5个工作日内拿出评估意见。(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

3.初审通过后,移交市发改委牵头按投资评审程序推进。投资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多领域项目专家参加,并于接到评审申请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

(四)项目签约

1.评审通过后,原则上由各区签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项目集中签约日,每季度在媒体上公布一次签约情况。(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

2.对市、区两级共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可由市政府签约。对拟由市政府签订的合同,由市政府法制办(主要对合规性)、市商务局(主要对招商引资促进政策)负责把关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个区、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

(五)项目开工

1.项目审批

(1)窗口受理会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当日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予以登记,并及时推送至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报件是否齐全予以答复。对报件齐全的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预审查。通过预审项目,进入联审联批程序。

(2)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专家,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联合评审,市工信委、国土局、规划局、人防办、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3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审查、规划选址预审意见、用地预审等事项审批。

(3)项目进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局、人防办、林业局、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后,3个工作日完成。

(4)项目进入土地审批阶段,由市国土局牵头,各区组卷上报后,市国土局组织科室会审和审查报批。市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规划局、招商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配合,6个工作日内完成。

(5)项目进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水利局、林业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配合,在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后,同步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林业砍伐、补栽保障、文物勘探、防空地下室建设保障、消防设计等审查、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6)项目进入施工许可审批阶段,项目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完成后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综合窗口登记。由市住建局牵头,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施工图、安全设施设计联合评审。项目施工图、工程预算等技术审核后,市住建局、环保局、消防支队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图节能审查、预算评估、环评审批、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手续。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监理、施工招投标,完成后将资料报送综合窗口登记。项目单位缴清有关收费及保证金后,市住建局、人防办2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手续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项目建设

(1)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合同签订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两个月内未开工的项目,取消所享受各项优惠政策,项目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约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心城区四个区)

3.项目服务

(1)合同签订后,由市领导分包重点招商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市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催办。(责任单位:市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到位资金统计、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周例会、现场办公、项目推进会、集中观摩督导、早餐推进会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对项目实行“定项目进度、定工作责任、定联系领导、定服务班子”的跟踪负责制,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审联批、限时办结、模拟审批、全程代理和网上办理等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项目签约后,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模拟审批程序,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各自职责完成项目的评估、预审、审批等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驻办〔2017〕27号)要求,对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凡工作进展缓慢、影响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促进招商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尽快竣工投产。

附件:中心城区招商项目入驻工作流程图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中心城区招商项目入驻工作流程图

 

搜集信息、洽谈对接、初审(各区、管委会负责)

谋划包装招商项目(市商务局牵头)

市领导分包

项目推介(市、区商务或招商部门牵头)

市、区共建重大招商项目合同审查(市法制办、市商务局负责)

产业研究、制订招商图谱(市商务局牵头)

签订正式合同(各区、管委会负责,市、区两级共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可由市政府签约)

投资评审(市发改委牵头,接到评审申请5个工作日)

 

窗口受理会审(市联审联批办公室牵头,3个工作日)

 

土地审批阶段(市国土局牵头,6个工作日)

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市发改委牵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阶段(市规划局牵头,3个工作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市发改委牵头,6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阶段(市规划局牵头,3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市住建局牵头,10个工作日)

建立台账

公布进度

督促检查

跟踪服务

统计考核

(市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注:各县应比照中心城区招商项目入驻工作流程推进本地招商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