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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汝南县坊上坊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7日

索 引 号: S0053-2657-2018-0018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名  称: 对汝南县坊上坊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按照《驻马店市2018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4日,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汝南县坊上坊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各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各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2.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3.其他企业检查情况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一、维维粮油(正阳)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1:车间正在升级改造,厂区杂物较多、有粉尘;

1.4:进灌装间、洗手间水龙头开关为手接触式;

3.1:有食品安全自查文件,无自查记录;

3.10:灌装车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7.6:有培训制度、无培训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二、汝南县绿叶面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1:厂区正在施工,有碎砖头等杂物,北边有一下水道未加盖;

1.4:无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设备、设施;

1.7:成品库有雁子出入,原料进料口处无防鼠、防虫害等措施及设施,未定期检查三防设施并记录;

3.10:包装间与成品库未隔离,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风险;3.15:进入磨粉、配粉、包装车间无更衣室、洗手间;

5.3:成品库未划定不合格品区域,不能做到分区存放;

8.1: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三、河南康利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1:厂区有未绿化未硬化的裸露地面。

3.10:原料进入生产车间无缓冲脱包间或物流净化设施。3.13:配料台称未提供检定证书。

4.1:微生物检验室无温控设施。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四、驻马店市豫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1:调配车间排水沟篦子破损。

1.4:灌装车间更衣室个人服装与工装未分开存放。

1.7:灌装车间灭蝇灯积累大量蝇虫未及时清理。

3.10:洗瓶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

3.12:灌装车间洁净度2018年以来未进行监测。

3.15:灌装车间有纸箱皮、塑料筐。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一、驻马店市驿城区铭蕾油脂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5:缺废弃物收集箱;

2.1:不能提供抽查的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2:进货查验记录格式不完整、内容缺失;

3.3:有制度、无记录;

3.4:食品添加剂(牛奶香精)超过保质期;

3.8:实际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不一致;

3.12:无温度控制设备;

4.1:检验试剂超过有效期;

5.8:销售台账记录缺失、不完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二、汝南县坊上坊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1:芝麻油车间、酱腌菜车间卫生脏乱差;

1.7:各车间、库房门口均无防鼠板、防蝇帘,门窗破损;

2.2:无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

3.10:肉制品车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4.2:未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和委托检验报告;

5.1:原辅料贮存无专人管理,库房门、窗破损,无防鼠、防蝇、防虫害设施;

8.1:无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三、正阳县双福精米厂

(一)存在问题

1.1:厂区堆放有河沙;

1.2:厂区东南角有一旱厕;

1.3:卫生间无水源、无洗手设施,粪便未清理、冲洗;

1.4:生产车间入口处无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施,无检查记录;

3.9:未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

4.1:无检验设备;

4.2:无委托检验协议和委托检验报告;

8.1: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其他企业检查情况

一、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长期停产。

二、驻马店市隆润实业有限公司

因环评手续办理中,该公司停产。

三、西平利康食品厂

该厂停产状态。

四、正阳县正升粉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长期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