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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八批)驻马店市泌阳县

投稿:市环保局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2日

索 引 号: S0005-2301-2018-0019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2日
名  称: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八批)驻马店市泌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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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104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泌阳县春水镇铁冲村斗刘庄村民反映春水镇政府疯狂采沙数十年,防护林非法被毁,生态环境遭到大肆破坏,县政府、砂石局形同虚设,至今不作为。一、镇政府挖沙毁坏我家1978年种植杨树6亩190多棵,经济损失合计:65100元以上;二、镇政府挖我家6亩河道沙5000立方左右,经济损失价值30万元。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泌阳县春水镇政府疯狂采沙数十年,防护林非法被毁,生态环境遭到大肆破坏”问题。经调查,2013年至2016年6月,王来付(春水镇前邓村委大贾庄组人)、曹金朋(铁冲村委斗刘组人,正在服刑期间)与春水镇铁冲村委斗刘组村民签订协议开采该组农户承包河道内河沙。县林业局提供的2012-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落界成果图显示,2012-2017年间河道内仅分布有零星树木,比对5年图斑没有明显变化,同时根据对铁冲村委和村民走访情况,采砂河段没有防护林。调查认定,当时斗刘组河段存在采砂活动,但并非春水镇政府所为,且采砂河段不存在防护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县政府、砂石局形同虚设,至今不作为”问题。2008年3月县政府成立砂石管理局,整合县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职责,对全县河沙资源进行统一监督管理。2013年至2016年期间,县砂石局对斗刘组河道采砂活动进行了多次打击,2016年对采沙活动予以依法取缔。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镇政府挖沙毁坏信访人家1978年种植杨树6亩190多棵,经济损失合计:65100元以上;挖信访人家6亩河道沙5000立方左右,经济损失价值30万元”问题。经走访调查群众,春水镇铁冲村委斗刘组东河河道,由村小组按人口分给村民,当时信访人全家共五口人,共分得5亩多河道滩涂,树木大一点的树木她本人已卖,至采沙时河道上只留有零星较小的树木。反映挖沙毁坏信访人杨树6亩190多棵树问题基本不属实。经调查,因斗刘组河道采砂行为自2016年6月已经全面停止,河道内沙石状态变化较大,河道内历史采沙数量无法查证,经济价值无法估算。根据斗刘组群众证言,2013年斗刘组村民曹金朋与前邓村委大贾庄组村民王来付租用该段河道进行采沙活动,按照人均200元标准向斗刘组群众支付租金,后来该组群众认为租金低,要求每人追加1500元租金,最终按人均1700元支付河道挖沙租金。孙秀凤家河道原人均200元的租金共1000元已由村民刘书新代领后给予孙秀凤的婆家弟弟刘书田,剩余追加的7500元租金由于孙秀凤长年居住在县城,很少回铁冲村委斗刘组,未发放;期间孙秀凤回村讨要所追加租金,但因未找到王来付和曹金朋,租金一直没有得到兑付。
上述问题与2018年5月原春水镇铁冲村斗刘组村民孙秀凤向春水镇政府递交的关于春水镇挖河沙造成杨树被毁的信访事项内容相同,当时已做出了信访调解处理,处理意见2018年6月1下午电话告知信访人:因河道采砂当事人王来付外出不在家,曹金朋正在服刑期,待二人回家后,由镇政府出面协商解决河道开挖费用问题,信访人当时表示同意。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泌阳县砂石管理局、属地政府认真履行河沙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落实河沙禁采措施。
2.经春水镇政府积极协调,采砂人员王来付同意2018年6月23日前交付未兑现给孙秀凤的河道租金7500元;如王来付不能按时兑付,由春水镇政府暂代王来付、曹金朋支付河道租金。
问责情况: 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