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 S0001-0204-2018-00570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6月21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驻政办〔2018〕79号 | 有 效 性: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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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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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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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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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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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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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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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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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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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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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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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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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等教育融入我市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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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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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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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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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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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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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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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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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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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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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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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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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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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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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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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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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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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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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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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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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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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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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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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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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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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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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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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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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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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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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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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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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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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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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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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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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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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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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黄淮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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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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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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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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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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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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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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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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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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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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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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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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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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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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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教体局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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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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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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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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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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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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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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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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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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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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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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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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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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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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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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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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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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