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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8-00570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18〕79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资源有效整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我市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挥发展,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和目标
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我市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总体形成我市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健全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显著增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
二、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三)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产教融合发展要求,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四)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服务产业、培育特色”的原则,通过整合、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促进职业院校之间的资源整合,根据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对接”的原则,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品牌示范专业。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探索差别化职业教育发展路径。
(五)促进高等教育融入我市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扶持黄淮学院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扶持职业技术学院向优质高职院校发展。依托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和我市职教园区建设,构建以黄淮学院为龙头、以大中专职业学校为支撑、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促进企业与高校进行无缝对接,做到“政、产、学、研”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六)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
(七)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
三、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八)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九)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支持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企业专项技术研究室、实验室、特聘专家工作室等。
(十)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十一)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
(十二)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十三)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由教育、人社、工信部门牵头,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
四、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十四)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积极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在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与园区规模相一致的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孵化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与创业培训需要。
(十五)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由教育和工信部门汇总学校特色专业培养能力与企业实际人才需求规模,统一发布招生招工计划,配合落实,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提高黄淮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推动黄淮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大力支持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和职业技术学院特色高职院校建设,紧密围绕我市产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能力。
依托由教育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黄淮学院、汉唐教育集团共同建设的“乡村振兴学院(现代农业智慧学习工场)”,倾力打造中国首个全产业链和人才供应链有机衔接的综合体平台,强化产业支撑和教育引领,建设集“创新研发、创业孵化、人才聚集、成果转化、产业育成、科技金融、总部基地”七大功能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平台。
(十六)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允许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推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校教师到地方行业企业挂职、兼职、假期实践锻炼,完善挂职、兼职、假期实践锻炼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十七)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
(十八)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探索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九)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二十)打造信息服务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
(二十一)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
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二十二)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支持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开展黄淮学院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黄淮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加强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十三)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二十四)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利用国际和国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二十五)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根据我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学校、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行推广。
(二十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结对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
七、组织实施
(二十七)强化工作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2018年6月7日       
 
 
 
 
 
 
 
附 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
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促进高等教育融入我市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5
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6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
7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8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
9
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
10
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
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
11
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
12
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
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
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14
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
15
提高黄淮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黄淮学院
16
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18
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
19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21
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2
强化金融支持。
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3
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4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