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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各项环保工作

投稿:确山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0日

为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开展“回头看”工作。自6月1日起,确山县积极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在我县的“回头看”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及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信访举报苗头,把问题解决在我县范围内。一要紧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时交办的13起案件不放松。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案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区域,坚决避免相关区域再次出现类似或者其他环境问题。二要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尤其是群众多次举报且未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重点予以解决。三要全面排查污染源和环境违法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办结到位。

二是快速整治环境污染。对于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矿山、黑臭水体等方面的污染现场、违法建筑等问题,各镇(街道)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与,立即进行清理,分领域整改,项目化推进,分类制定整治措施,逐项整改到位,特别对群众长期反映、反复出现、久拖不决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抓紧整改,坚决杜绝整改“盲区”和问题“硬伤”。

三是切实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中央环保督察在我县“回头看”期间,县环保、住建、交通、畜牧、科工委、水利、综合执法、商务、公安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网络监管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紧盯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大环保监管密度,充实监管人员,延长监管时间,提高监管频次,不间断开展巡回监管,必要时采取夜查等方式,确保环境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紧盯排查出的突出环境违法案件,快查快办,铁腕治污,对环境违法事件实行“零容忍”。对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到位,并限期完善手续;对超标排污企业,坚决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对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清理整改到位;对已关闭企业造成的污染或无法明确排放源的环境污染,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抓紧予以清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对需要停产治理的企业,县供电部门要根据县攻坚办的通知要求,先停电后办理相关领导签批手续;县公安部门要及时办理各部门移交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侦办,该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对环保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五是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全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反应,快速办理,确保按期按要求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处置得当、追责到位、反馈及时。(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