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市人社局对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再安排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13日

近日,市人社局召开局务会,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了脱贫攻坚4项重点任务及16条具体举措。

第一项重点任务是全力做好转移就业脱贫工作。一是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四送”活动,2018年全市开展“春风行动”58场次、“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12场次,实现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7万人、累计达到8.5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二是做实做准农村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台账。坚持每月更新、动态管理,确保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培训情况、享受政策情况实现“实名制”管理。三是强化培训扶贫。2018年全市培训贫困劳动力0.5万人,确保未实现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80%以上。四是返乡创业助力脱贫。2018年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0.35万人,返乡创业辅导0.72万人,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15万人。评审认定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五是加强助企扶贫工作。选择一批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六是加强资金和项目倾斜。就业补助资金向贫困县倾斜,总额度不低于2017年度水平。七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18年,全市每个未脱贫贫困村每村至少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第二项重点任务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一是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加强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工作,推动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我市未脱贫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在原82元基础上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三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达到490元。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5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31元增加到54元。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实行政策倾斜,起付线由15000元降至75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85%、95%,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60元增加到90元。四是巩固完善“一站式”结算工作。在2017年3336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确保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第三项重点任务是加大贫困地区人事人才支持力度。一是引导和鼓励人才到贫困县区工作。在贫困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实行“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二是推动“三支一扶”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县区倾斜。2018年,全市“三支一扶”招募名额由55名增加到57名,新增2名招募名额主要用于贫困县。配合做好特岗教师、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才招聘工作。

第四项重点任务做好人社扶贫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一是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人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项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扶贫宣传工作。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做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扶贫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要政策措施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