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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市启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投稿:wh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18年05月25日

5月18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推进会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2018年民政行业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从本月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据悉,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是:腐败问题。治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浮躁、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认真整改县乡两级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治理整顿“维稳保”“失地保”等违规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审核中行政性确定比例,搞平均主义、福利平衡的错误思想,解决“户保少人保多”“漏保”等问题,避免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认真整改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人为割裂识别对象,出现两类对象识别“两张皮”,未做到“应保尽保”问题。

全市2018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时间:5月为部署阶段。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订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各县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5月~2018年7月为全面自查阶段;2018年5月~2018年8月为调研督察阶段;2018年8月~2018年底为集中整改阶段。其中,在全面自查阶段要完成对四类人员重点入户核查,建立工作台账。一是去年建档立卡“回头看”中未纳入农村低保及新增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逐户核查。二是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获得审批纳入低保的家庭要再次入户复核。三是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已退出低保的家庭要再次入户复核。四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中的低保对象要逐户复核。全面完成对排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特别是对经重点核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要集中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对新申请低保家庭同步开展审核、审批。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放眼常态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列出重点案件,重点督察、督办。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向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对于反映乡镇(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县级民政部门要向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市民政局要求,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的重要安排,是完成民政兜底脱贫任务的有效举措,是回应群众对低保规范运行强烈期盼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社会救助领域全面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下决心、强举措,坚决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工作有行动,落实见成效,切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困难群众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