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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环境可期 河南实行空气质量月排名并奖惩

投稿:xmx  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18年05月24日

对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前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资金;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经济惩罚。

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要实行空气质量月排名,并给予奖惩。5月22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开了《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并通报了今年4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根据该办法,我省行政区域内18个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104个县(市),按照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从低向高进行排序。环境空气质量分值综合考虑当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及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两项指标。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的省辖市、排名前二十的县(市),由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靠后的市、县(市),则予以惩处。对当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政府发警示函,进行预警提示。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政府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其中被约谈省辖市排名最后一名、县(市、区)排名后十名政府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根据通报公布的我省今年4月份的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顺序,省辖市中前三名为平顶山、开封、周口,后三名为三门峡、安阳、鹤壁。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的顺序,前二十名的县(市)包括商城、栾川、鲁山等,后二十名的县(市)包括孟州、获嘉、辉县等。(记者 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