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8-00480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8〕57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0日       
 
 
 
 
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16〕79号),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与原则要求
(一)目标任务
2018年至2019年,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170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其中2018年完成60所,2019年完成110所。通过对全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努力使我市50%的农村敬老院达到民政部规定的二星级以上标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以上,基本形成“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委托代养”的供养新模式。
(二)原则要求
——完善配套,突出安全的原则。坚持防患于未然、安全高于一切,采取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完善敬老院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
——因地制宜,适度整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通过撤并“远、小、散”敬老院,构建“交通便利、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保障良好”的区域性乡镇(街道)中心供养服务体系。
——配强人员,确保待遇的原则。按照敬老院管理规范要求,配齐配强各类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到实处。
——落实经费,加强监管的原则。根据敬老院规模和集中供养人数,将农村敬老院日常管理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以确保农村敬老院正常运转。
三、提升改造内容
依据《驻马店市民政局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要求,对敬老院进行标准化综合提升改造(改造内容附后)。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研论证,拟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抓紧组织力量调查摸底,拟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全面启动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4月—12月上旬)
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由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确定提升改造项目,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总体把关,对照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内容和标准,合理规划设计,进行详细预算,将提升改造敬老院项目预算报所在县政府审批备案。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期间要妥善安置好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并确保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下旬)
各县区政府组成评审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升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核实改造内容,审计资金使用等,市政府对县区开展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2019年改造提升工作另行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将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主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民政指导、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关爱农村特困人员的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二)明确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导各县区抓好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负责解决农村敬老院老年体育健身器材等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审批,编报基本建设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具体指导和检查验收;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对农村敬老院房屋院舍新建、改建、扩建等按程序进行报建,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保证敬老院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敬老院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水利部门要把敬老院饮水问题列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优先解决;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敬老院绿化的技术指导;规划部门要明确敬老院建设标准,将其纳入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敬老院出入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畴,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乡镇卫生院在敬老院设立医务点,开展健康体检和定期巡视;供电公司要对敬老院的生活及非经营性生活附属服务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落实用电优惠政策;残联部门要指导乡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敬老院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为敬老院残疾人员提供康复服务;监察、审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等有关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敬老院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将敬老院建设资金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各县区要采取措施,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市政府每年安排适当以奖代补资金用于乡镇敬老院建设。
(四)提高工作标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高标准思想,严把质量关,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精细化管理,经得起检验。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按照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抢抓进度,确保质量,务求实效。建立专项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成立专项督查小组,重点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任务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建设质量好,工作进度快,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拖延工期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县区、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作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敬老院提升改造任务如期高标准完成。
地要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问题建议及时报市民政局。
 
附件:1.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内容
2.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内容
 
一、室内改造
(一)门窗改造。对所有不能正常使用的破旧门窗进行更换,淘汰原有木质门,更换较为结实耐用的新式铁门或新式实木门,窗户采用优质塑钢材料,要有窗纱。
(二)吊顶改造。对所有破旧房屋吊顶进行更新,不得选用易燃塑料扣板,要选用耐火材料。
(三)外墙壁改造。对所有房屋内墙严重变色、褪色及脱落的,要对墙体进行重新粉刷,室内墙体粉刷时要做防碱处理。结合实际,具备条件的所有房屋外墙要用米黄色外墙漆统一进行粉刷。
(四)地面整修。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防滑地砖、水泥地面或水磨石地面,保证地面平整,防止院民滑倒摔伤。
(五)生活设施更新。对陈旧、损坏的不能正常生活需要的床、床头柜、衣柜、桌子、凳子予以更换,确保所配备设施的耐用度,不得采用易变性、易损坏的压缩板家具。
二、院内改造
(一)硬化。以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和外出活动为原则,合理规划敬老院院内路面硬化面积,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活动广场等。
(二)绿化。在留足种植区域的基础上,结合院落的面积合理规划绿化面积,见缝插绿。绿化树种的选择、布局以及栽植密度等,要与院落相适宜。
(三)亮化。在敬老院内的过道旁、厕所、活动广场等院民夜间走动多的场所,规划设置照明路灯,以方便院民的夜间活动。
(四)美化有条件的可在敬老院内设置凉亭或景观长廊等,建议采用经济实用的木质凉亭为主基调,提升敬老院整体品位。对院墙进行粉刷,颜色要协调统一。在敬老院外墙书写敬老、爱老、尊老等标语,内墙可作为敬老爱老文化墙。
三、生活设施改造
(一)公厕改造。将现有旱厕全部改造为标准化水冲式厕所。原公厕具备条件的,利用旧址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予以新建。公厕要靠近院民居住生活区,根据入住对象数量合理布局公厕数量、规划便池数量,增设无障碍设施,满足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入厕需求。
(二)洗浴间改造。为满足今后一个时期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入住需求,要分别设置男女洗浴间。原有一个洗浴间的,要另选房间增设洗浴间,对洗浴间进行全面整修,要做防漏水和防漏电处理,墙砖面积不得低于2米,地面要铺设防滑垫。可结合原有配置选择使用太阳能或电热水器,原则上每5名老人共享一个淋浴喷头。要添置衣柜或衣架,设置扶手等辅助设施,同时要保持洗浴间通风。
(三)厨房餐厅整修。厨房餐厅内墙砖高度不得低于2米,可选择配备不锈钢整体橱柜,实行生熟食分开存放,消毒柜要确保正常使用,购置有留样柜,按规定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有良好的排油烟设施。餐厅桌椅陈旧的要统一更换,按照每8个院民共用一张餐桌的原则配备。
四、配套设施改造
(一)设立卫生室或卫生服务点和档案室。要与当地的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敬老院内设立卫生室或卫生服务点,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康复设施和常规药品,建立集中供养对象健康档案。要按“一人一档一协议”要求,建立档案室。
(二)文体设施配备。敬老院要为院民娱乐活动配备必要的健身器材、棋牌桌、棋牌、音响等文体设施,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严重缺失或损坏的进行补充和更换,有条件的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林系统;对电、气、线路不规范的进行整改,消防和线路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四)建设有标准规范的饭堂、餐厅、卫生室、活动室、储藏室、门卫室、监控值班室等。

 
 
 
 
 
附件2
驻马店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提升改造
工作任务分解表
 
              区分
单位
敬老院总数
2018年完成任务数
驿城区
12
5
遂平县
16
6
西平县
22
8
上蔡县
24
8
汝南县
20
7
平舆县
20
7
正阳县
20
7
泌阳县
21
7
确山县
14
5
开发区
1
 
合  计
17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