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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4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42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18〕48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61号),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物流市场秩序
(一)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制定优化城市配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靠管理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制定联合治超实施方案,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科学合理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严禁在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超载货车,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各县、区要对公路超限检测站站前道路实施渠化设置,提示货运车辆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各县、区执法机构要精简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进行处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严禁罚款不卸载。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三)完善道路货运证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与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违法失信计分与处理工作,积极推进年审结果签注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工作。根据省统一安排推行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将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四)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在我市设立的从事快递经营的企业法人在同一县(区)区域增设经营场所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可选择办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或者分支机构登记,工商部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牵头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二、加大降税清费力度,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
(一)落实和完善物流领域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和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待《河南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后,按其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降低和规范物流领域收费。完善实施我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收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铁路运输货物运价和货运涉企收费、非路产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和代维护收费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取消抑尘费、自备车管理费等杂费。(牵头单位:驻马店车务段;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对D型长大货车回送费等进行合并,调整货车延期占用费计费条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拓展物流发展空间
(一)加强对物流发展规划和用地支持。各县、区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在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确保规划和物流用地落实,禁止随意变更。对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各县、区要研究建立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单独组卷申报、即时受理、限时办结,不设年度批次数量限制,切实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制定支持物流用地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增加物流企业土地供应。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由于城市规划调整、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企业转型等原因,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经市、县级政府批准,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二)拓宽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适合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物流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投入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通过研发供应链信息系统,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探索推进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设施体系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一)建设多式联运服务体系。鼓励帮助企业积极争创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多式联运企业,开展“一单制”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多式联运专业化设备的共享、共用、共管平台。大力发展公铁联运,积极发展箱式半挂车多式联运,有序发展驼背运输,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驻马店车务段)
(二)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推行路企协商定价。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园区、大型制造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按需开行货物列车。鼓励在条件成熟的线路上开展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牵头单位:驻马店车务段、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布局完善一批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对接国家级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布局建设和完善提升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并在规划和用地上给予重点保障。持续推进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省物流园区联盟,构建物流设施骨干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加强物流集疏运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全市主要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建设方案,重点完善铁路港、公路港等货运枢纽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提高集散分拨效率。加强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对外高速公路、大型综合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货运走廊建设,提高市中心城区干支衔接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缓解通行压力,提高配送效率。(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加强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停车和装卸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推动邮政、供销、交通、快递等相关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村级服务点,加快形成网络规模效应。(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开展农产品新鲜直供工程,加快产地冷藏冷冻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农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加强物流渠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对物流活动全过程跟踪和实时查询。
五、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一)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互联网+”车货交易平台、无车承运人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动物流供需和运输资源的精准对接、有效集成。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综合服务平台等推广应用,强化对试点的动态运行监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争创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引导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将仓储设施从传统结构向网格结构升级,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建设智能化仓储物流设施,实现存、取、管全程智能化,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有效衔接的物流标准体系。推动我市物流企业加入全省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我市物流企业应用和推广应用国际物流数据标准。开展冷链物流对标行动,制定和推广一批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推广1200毫米×1000毫米标准托盘和600毫米×400毫米包装基础模数,推行托盘独立条形码识别技术,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动标准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包装、搬倒等成本。开展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在我市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加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力度,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驻马店车务段)
(三)推进物流活动信息化、数据化。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铁路、航空、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邮政、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立足管理职责,研究制定物流基础公共信息开放清单,依托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跨县区、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开展物流大数据应用示范,为提升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建,推动各物流园区之间实现信息联通兼容。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面单等电子化单证。积极支持基于大数据的运输配载、跟踪监测、库存监控等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基础数据和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融合联动,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一)推动物流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引导物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能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产业物流成本。鼓励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提升制造业物流成本管理水平,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分行业逐步建立物流成本对标体系,引导企业对物流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二)加强物流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广。依托智能制造专项和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智能物流装备。持续落实机器人产业示范应用“十百千”工程,在水泥、粮食、制砖、废料装车等领域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三)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计算应用,探索“商贸十互联网十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支持大型商超、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网络云店,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同城配送共享物流、跨区域配送众包物流。推动知名电商企业市内物流网络设施建设,拓展“自营十众包”“自营十第三方”等物流业务,满足电商物流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一)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抓好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基础功能全面应用,实现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全覆盖,加快推动与国内主要口岸互联互通;依托“单一窗口”平台,巩固扩大我市货物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治理成果,推行长效工作机制,优化通关流程手续,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和时间。(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二)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根据国家《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精神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落实驻马店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组织代码、公民身份号码、车牌号码等为统一认证代码的物流服务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降本增效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本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现代物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