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河南发文促企业成长 2020年10万个体户转为小微企业

投稿:xmx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为激发企业转型动力和市场活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3年行动目标,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培育壮大各类企业群体。

《方案》提出了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的工作目标:2018年,实现4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2000家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30家企业新晋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500家以上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到2020年,累计实现10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新晋10家以上上市公司和10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1000家以上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

在政策引导方面,支持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重点在税费无负担过渡、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对转制过程中土地和固定资产权属及其他权证变更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支持小微企业新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重点培育清单内的小微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予以倾斜。对首次升规的小微企业,各地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补助。

支持企业新晋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公司,重点在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引进培育高水平中介机构、实施精准辅导培训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对企业股改、上市或挂牌过程中的行政、中介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依法依规对上市后备企业和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加大财政奖励力度。

支持省(境)外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在资金补助、业务承揽、项目招标、园区入驻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将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境)外市场主体纳入招商引资政策适用范围,对新设立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财政奖补,对将省外总部整体搬迁至我省或新设地区总部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