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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监察“百日专项执法行动”

投稿:wh  来源:驻马店网时间:2018年04月12日

为确保2018年我市“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开展,即日起至7月15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环境监察“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驻马店、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涉气企业专项检查。该局重点检查火电、水泥、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以及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涉及VOCs行业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情况,审核备案情况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落实相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措施执行情况,并建立涉气企业详细清单和台账。严厉打击废气无组织排放和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涉水企业专项检查。该局重点检查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脱氮除磷设施同步提标改造情况,检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及园区工业废水收集情况,摸清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化工、氮肥、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5个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对其他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及联网运行、企业执行信息公开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涉水工业企业详细清单和台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建议提请当地政府全部取缔,防止死灰复燃。

涉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该局对各县区建立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监管网格的土壤监管职责和责任落实方案进行检查;对农用地周边工业企业和城镇垃圾处理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农用地周边影响环境安全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垃圾堆放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涉土壤污染企业详细清单和台账。

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该局加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产能过剩行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违法建设项目,并建立建设项目详细清单和台账。

饮用水水源地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该局加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力度,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立标定界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宿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风险防范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该局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是否建成、能否正常使用,物资储备是否到位;环境应急预案制订、修订、评估、演练和备案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环评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贮存、转移和处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