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投稿: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30日

索 引 号: S0043-2613-2018-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330日经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驻马店市(不含省直管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关于我市3家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关于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供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0人,其中,在编60人,非在编5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60,实缴单位3615家,净增单位232家;新开户职工2.50万人,实缴职工22.90万人,净增职工1.55万人;缴存额24.40亿元,同比增长25.13%2017年末,缴存总额118.59亿元,同比增长25.99%;缴存余额69.11亿元,同比增长27.1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9.65亿元,同比增长19.28%;占当年缴存额的39.55%,比上年减少1.9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49.48亿元,同比增长24.23%。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1.4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1.61%51.34%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1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8万笔86.48亿元,贷款余额53.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15.25%6.6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12%,比上年减少15.0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资:2017年,融资0亿元,归还4.98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15亿元。其中,活期3.3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46亿元,1年以上定期13.32亿元,其他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12%,比上年减少15.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1656.58万元,同比增长22.31%。存款利息4739.2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916.1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0172.12万元,同比增长20.5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194.1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24.28万元,其他553.7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1484.46万元,同比增长23.95%。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398.6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5.82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97.2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05.13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360.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943.1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155.94万元,同比增长14.59%。其中,人员经费743.13万元,公用经费187.84万元,专项经费224.9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95万元,逾期率万分之0.3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398.6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360.0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1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8 %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7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04%1.33%25.1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国有企业占9%,城镇集体企业占2%,外商投资企业占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其他占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国有企业占16%,城镇集体企业占3%,外商投资企业占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其他占4%;中、低收入占98%,高收入占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国有企业占16%,城镇集体企业占4%,外商投资企业占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其他占6%;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二)提取业务:2017年,6.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6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8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4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19 %,租赁住房占1.58 %,其他占2.6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2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0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8 %,高收入占0.6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83%,比上年减少 3.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127.2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2.86%90-144(含)平方米占80.49%144平方米以上占 6.65%。购买新房占97.9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1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0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0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8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65%30-40岁(含)占43.53%40-50岁(含)占28.73%50岁以上占7.09%;首次申请贷款占89.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7%;中、低收入占99.64%,高收入占0.36%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965498.5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718.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945.6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43%,比上年减少66.2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8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均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将住房公积金个人首套普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房屋总价的20%,恢复为正常状态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不超过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确定为1117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执行,缴存比例为8-12%2017年,市直、各县区财政供养单位缴存比例为12%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没有调整。2017630日,全市公积金年度结息执行的存款利率为1.5%,共向职工支付利息79232000.46元。

(三)在信息化建设上,通过了“双贯标”验收。开展了自主放款业务,贷款到账较以前缩短10个工作日左右;开展月冲还贷业务,将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支取还贷由一年一次,调整为可以按照月冲的方式进行还贷。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