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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投稿:市住房管理中心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S0038-2607-2018-0000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文  号: 关 键 词: 房管中心 预算 2018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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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任务。机关内设8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住宅和房地产业科、物业和房产中介管理科、权籍和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核审批科。下设2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分别为: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驻马店市房产监察支队(2017年10月已划入城市管理局,但本年预算仍在我部门反映);1个财政差供事业单位 ,为:驻马店市房产登记管理所,1个经费补助单位,为:房产交易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关参公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实职2名,正处级调研员3名,副处级调研员4名。正科级干部13名,副科级干部5名。退休人员13名。

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名。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

市房产登记管理所编制65名。实有在职人员111人。

市房产交易管理所编制70名。实有在职人员111人。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2494.7647万元,支出总计2494.76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8326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房产信息中心、房产交易管理所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人员工资纳入住房管理中心机关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2494.7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4.764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2494.7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647万元,占34.54%;项目支出1633万元,占65.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94.76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增长8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94.7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763.9778万元,占30.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447万元,占1.77%;商品服务支出53.7422万元,占2.15%;专项业务支出1633万元,占65.4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4.76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3.9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3.7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44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中心在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专项工作增加,其他地市相关部门学习次数预计比2017年有所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4.972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31.38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37.3万元;工程类2.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