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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12日

索 引 号: S0019-2610-2018-00005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名  称: 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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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816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审计局局长  李向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11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驿城区、上蔡县、西平县、遂平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从审计的情况看,2016年,各县区、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市级财税部门审计情况

通过对2016年度市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及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未细化4亿元。部分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项目或单位4亿元。包括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10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8亿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03万元、其他支出921万元、年初预留2.64亿元。   

(二)未完成国有资本经营年度收支预算。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草案)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18万元,支出预算318万元。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45%。支出预算实际完成2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4.7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不科学。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进行科学的统筹安排使用,而是按照企业上缴额度如数拨回。如:市投资公司上缴46.69万元,拨付46.69万元;市盐业总公司上缴43.74万元,拨付43.86万元等。

(四)违规出借基建专户资金3700万元。2016年底,基建专户反映以前年度出借基建专户资金3700万元,至审计时未收回。

(五)未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546.22万元。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未及时收回存量资金3546.22万元。具体为:2016年底,市本级92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公用经费结余788.74万元。2015年村卫生室设备购置项目结余628.7万元。2016年底,基建专户、农业科财政资金专户未及时收回资金2128.78万元。

(六)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5.81亿元。一是财政部门预算执行不力,造成资金闲置4829.72万元。201512月,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1156.5万元,因无安排具体项目,截止2016年底,该资金未使用。2016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1300万元,水资源费结余2373.22万元。二是市直部门预算执行不力,造成资金闲置47669.89万元。2016年,市直177个单位492个项目进度缓慢,涉及资金47669.89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比例小于30%。其中,年度未发生支出的项目338个,涉及单位134个,金额32520.82万元。三是政府债券资金闲置2071万元。2015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中,尚无支出进度项目3,金额2071万元。四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3573.22万元。其中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项目资金2188万元已到位,截至审计时,仅拨付资金52.98万元。2015年易地建设费1506.2万元,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尚未进行招标,资金未支出。

(七)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2137.73万元。截止2016年底,市财政管理的基建专户、企改资金专户、农业科资金专户,开设5个银行账户,账面结存资金2137.73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清理。

(八)少列财政事务支出520.89万元。2016年度,市财政局将所属4个二级单位的财政事务支出,通过其他预算科目列支520.89万元。

(九)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度,市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8亿元,年度实际采购金额9.67亿元,年初预算金额仅占实际采购金额的18.36%

(十)地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预征税款及附加390.28万元。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提前征收驻马店海达置业有限公司税款及附加25.92万元、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税款及附加364.36万元。二是应征未征税款及附加535.14万元。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未及时足额征收驻马店市申江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税费535.14万元。三是应征未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59万元。市地税局2016年度应征未征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残保金17.59万元。四是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造成漏征税款102.11万元。由于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信息沟通不畅,造成漏征河南福和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2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102.11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及其59个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特别是市直一级机构在“三公经费”方面问题明显减少。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84.47万元。一是2单位应缴未缴税金69.95万元。2016年,市地税局收取房租未缴税金56.25万元。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少缴税金13.7万元。二是2016年,市委党校收取培训费、宾馆经营承包费7.07万元,未上缴财政。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应缴预算款7.45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无依据收费776.54万元。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无依据收取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776.54万元。

(三)支出不规范165.64万元。一是4部门及5个下属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中无单位公函、无接待清单的问题,金额42.15万元。二是3部门会议费支出不规范13.92万元。分别是结算单反映的就餐人数与会议签到人数不符、会议租赁地点与会议通知开会地点不符,未实行一会一结,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人员签到表等手续不全。三是2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无出差审批单列支差旅费48.67万元。四是3个单位超范围支出7.81万元。分别是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制服款、支付局家属院电费、门卫工资等。五是5个单位列支办公费、维修费、扶贫支出及印刷费等53.09万元,无支出明细清单等手续。

(四)虚列支出75.81万元。2015年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增加支出,减少结余,虚构办公设备购置款85.78万元,在应付账款科目挂账。2016年实际支出9.97万元,年底账面仍虚增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5.81万元。

(五)政府采购不规范451.15万元。一是3个部门9个下属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行采购151.23万元。二是4个部门12个下属单位先采购后补办政府采购手续142.57万元。

(六)账外核算资金13715.31万元。2016年至20173月,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属地产交易中心将土地竞买保证金在机关法定账户外进行核算,截至20173月底账户余额13714.81万元。

(七)无依据发放补助1.8万元。2016年,市行政服务中心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值班伙食补助、值班生活补助等形式发放补助1.8万元。

(八)福利费超支55.62万元。2016年度,市地税局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福利费超支55.62万元。

(九)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户核算205.5万元。2016年市环保局收到拨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环境督查工作经费30万元,年初预算专项工作经费145.5万元,均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专户核算。

(十)现金管理不规范。薄山水库管理局2016年初账面库存现金54.55万元,年底现金结余12.68万元。同时坐支2016年收取的停车场租赁费、电费及门票分成费等现金收入49.42万元。

(十一)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支出制度。2016年,市工商局机关及3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使用现金列支办公费、差旅费等19.87万元。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及驿城区、西平县、遂平县、上蔡县4个县区2015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补贴土地面积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2个县区补贴资金未封闭运行38718.98万元。一是2015年、2016年驿城区财政局将收到的上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5355.66万元,从粮食风险基金户中拨入财政拨款专户,未实行封闭运行。二是2015年至2016年,西平县收到上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3363.32万元,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但未与该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

(二)2个县区补贴资金未发放26.99万元。一是截至2017517日,上蔡县五个乡镇因部分补贴户信息录入错误,造成补贴资金20.9万元无法兑付到农户手中,长期置留在五个乡镇信用社代发补贴资金户中。二是2015年,驿城区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沟通不充分,造成漏报南海街道办事处补贴发放信息。截至审计时,驿城区南海街道办事处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09万元仍未发放,涉及农户307户、补贴面积540.55亩。

(三)2个县区补贴面积不实。2016年度,西平县少核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519.48亩,多发补贴6.01万元。驿城区刘阁安置用地项目,占用耕地231.38亩,当年在发放补贴时未核减,多发补贴2.62万元。吴桂桥洗煤厂、中原沥青拌合站项目,占用古城街道办事处耕地107.06亩。补贴面积未核减,2015年至2016年多发补贴2.42万元。

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在工程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使用、运营管理及危房改造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闲置。遂平县收到上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730.76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至2016年底资金闲置1年以上。正阳县收到上级安居工程资金405.90万元,至2016年底已超过2年尚未使用。二是财政资金支持不到位。市本级及遂平、汝南2个县区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安居工程资金3612.3万元。汝南县未按规定从保障性住房租赁及销售收入中安排安居工程资金599.11万元。三是资金拨付和补助发放不及时。驿城区、西平县未及时足额发放913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87.64万元。西平县、汝南县未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5074.89万元。四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开发区、确山、平舆、正阳4个县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配建的商业设施租售收入763.8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驿城区、泌阳、上蔡3个县区4个项目2116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不规范。二是市产业集聚区、正阳、平舆、驿城区11个项目,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6333套。正阳县2016年保障性住房外联供水管网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已施工建设,项目金额1015万元。三是确山县2014年金山北苑公租房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监理日记记录不详细、监理记录缺失等情况。驿城区、平舆县3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虚报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市本级和遂平、西平、泌阳3个县区19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面积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市本级、市产业集聚区、确山县94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94套。二是上蔡县、驿城区将不符合条件的82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分配住房货币补贴5.46万元,保障性住房55套。

(四)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发区、上蔡县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2777套,未及时分配,至2016年底空置超过一年。二是开发区和平舆、正阳3个县区812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共233.97万元。西平县铁东公租房2580套缺少户籍、医疗卫生、学校、商业等基本公共服务。

(五)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驿城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户。二是2015年,驿城区古城乡马园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村干部涉嫌克扣截留安居工程补助补贴资金35.4万元。三是泌阳县高店乡程店村委以2名五保户名义申请资金3.6万元,用于村委活动室建设。四是汝南县、上蔡、西平、驿城区4个县区69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个人工作情况方式,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08万元。五是正阳、上蔡、泌阳、驿城区4个县区,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47户,涉及补助资金35.5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6年以来,市审计局不断加大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纪违法事项24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8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6件。目前,对于我局移送的违纪违法事项,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初步统计,已处理相关责任人3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移送处理的违纪违法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二是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办企业、违规领取财政补贴。三是骗取惠农补贴,侵犯农民利益。四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犯罪行为。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

(二)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规范预算收支行为。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

(六)加强农业保护补贴政策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完善审计机制,依法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报告反映的问题,我们将按照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