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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13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8〕17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8〕1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市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务于2018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向市政府报告每季度和全年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进行工作通报。(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报送至duchashi511@126.com,联系电话:2601627)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1.推动质量提升。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继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精益制造、品牌制造,支持企业发展个性定制、高端定制,增强供给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的灵活性。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以标准提升引领和倒逼质量变革。

由市质监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住建局、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食药监局、畜牧局、环保局、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烟草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2.调整优化结构。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建立淘汰落后产能“清零行动”长效机制,确保应退尽退。深入推进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落实“万家企业上云”,“中国制造2025”驻马店行动计划。发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作用,推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加快装配式建筑业发展;培育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教育培训、优质旅游等新增长点;抓好数据资源集中整合、开放共享,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由市发改委、工信委、国资委、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卫计委、教体局、旅游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3.深化转型攻坚。持续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深入实施11个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专项方案,加快培育一批高技术、高成长、高税利产业,积极同省政府对接,争取纳入600个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和10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的盘子。推动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精准招商、产品技术工艺创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要素资源,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提质发展。

由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畜牧局、粮食局、供销社、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文化局、民政局、卫计委、国土局、人社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4.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百城提质、工业转型、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5818”行动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力争完成省定投资目标任务。开展百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化“三大改造”。推进周口至南阳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进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协调推动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换流站建设,实现所有自然村4G和所有贫困自然村光纤接入全覆盖。

由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环保局、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5.壮大实体经济。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鼓励、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创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盘活做优国资国企,加快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国有骨干企业。支持驻豫央企改善供给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鼓励央企与地方企业兼并重组、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引进外资企业,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持续实施“百千万助力企业成长计划”,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用工等制约。深化土地利用综合改革,提高利用质量效益。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融资总额达到230亿元以上。

由市工信委、发改委、工商局、国资委、商务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社局、国土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6.防范风险隐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妥化解企业风险,全面排查,分类管控,依法化解。深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政府债务审计,摸清真实底数,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风险防控和化解方案,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降杠杆、治乱象、抓规范、强监管,做到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堵住风险源头。持续打击非法集资、金融犯罪、网络传销。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7.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妥善解决债务处理、债权保护、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全面完成176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大力推进企业产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改革,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压缩管理层级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由市国资委、财政局、工商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法院、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

由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继续深化行政执法、医药卫生、供销社、投融资、财税、教育、文化等体制改革。

由市编办、卫计委、法制办、供销社、发改委、政府金融办、财政局、教体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发展战略支撑

10.抓好“四个一批”。突出发展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建设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完善吸引、留住、激活人才的政策措施,创新柔性招才引智机制。开展好“151”天中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活动,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快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研发机构全覆盖。

由市科技局、科协、财政局、人才办、人社局、教体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1.促进“三个融合”。协同推进科技、制度、业态和工艺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军工与民用、“地方”与“国家”融合。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实施“科技贷”业务。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加快成果就地转化,积极对接中科院、“双一流”高校、央企研究机构等大院名校,鼓励其在驻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新型高端研发平台。

由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马店银监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12.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落实中原城市群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我市跨越发展。推进交通互联、生态共建、产业融合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城市建设。

由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财政局、工信委、林业局、水利局、通信管理办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3.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把百城建设提质与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双修”结合起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坚持规划引领,启动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编,推进城市设计工作。以市老城区和县级城市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升改造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加快小城镇体制创新,科学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布局建设。

由市住建局、发改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4.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加强土地储备,创新经营机制,探索自我增值、自我积累、自我投入、自我发展的路子。

由市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5.积极稳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抓好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努力使城市成为创业之都、宜居之城、幸福之家。

由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6.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落实“三个五”政策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救急纾困与内生脱贫结合,抓住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等关键环节,深入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等发展规划,落实低保、扶贫“两线合一”,重点推进25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统筹贫困县村和非贫困县村精准脱贫工作,实现10.8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3个省定贫困县(泌阳、正阳、汝南)脱贫摘帽,完成2518人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任务。

由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驻马店银监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7.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

由市农业局、国土局、农办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抓好遂平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9.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金融网点、业务下沉,继续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强化农业保险保障作用。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结构兴农、品牌强农,加快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强高标准粮田建设,持续提升粮食产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以“四优四化”为重点,支持发展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分别达到450万亩、500万亩以上,新增肉牛3万头,奶牛3000头。大力发展粮油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完善农产品产销体系,支持产地保质保鲜工程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由市农业局、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工信委、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粮食局、科技局、商务局、供销社、食药监局、农机局、农科院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不搞强迫命令,激发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生产经营机制、社会服务体系、产业组织模式、乡村管理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和大生产、大市场有机衔接。把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争取再新增1.5万人返乡下乡创业。

由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林业局、畜牧局、粮食局、供销社、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加强乡村有效治理。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农村诚信建设,淳朴农村文明风尚。完善乡村矛盾调解和便民服务机制,深度推广“四议两公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围绕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美化,改造农村危房4834户。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持续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委、通信管理办、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23.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长短结合、铁腕治污,着力控制污染源头,狠抓末端排放治理,突出重点区域、行业、环节、时段,强化“六控”措施落实,健全绿色环保调度和差别化管理制度,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努力让人民享有更多蓝天白云。

由市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委、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4.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重点流域和城市河流治理、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确保流域内I—III类水质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百城建设提质的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

由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5.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由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畜牧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6.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改革生态环境监管监测体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实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新一轮生态市建设,加快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2.95万亩。

由市林业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八、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7.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着力缓解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落实乡村教师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由市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校、驻马店幼儿师专、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8.加快健康中原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县级医院、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控机构,加强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信息服务,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推进城市“两场三馆”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由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教体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9.推进文化高地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持续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市民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守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惠民工程效能,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以“双十工程”为龙头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闻出版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强网络建设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由市文广新局、发改委、科协、科技局、社科院、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30.办好群众急需、普遍受益民生实事。一是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基础养老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巩固完善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二是大力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以上。四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优良天数达到省定目标任务。五是新改建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旅游景区公厕,基本完成市中心城区公厕新建改建任务,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六是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七是实施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完成全部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八是抓好农村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每个市区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省级标准。九是巩固提升全部深度贫困县和2018年计划退出的90个村的饮水质量安全。十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妇联、残联、事管局、住建局、人社局、环保局、旅游局、农业局、卫计委、电力公司、畜牧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1.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经济发展质量的客观标准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着力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努力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总工会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2.着力扩大社会就业。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由市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国资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继续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强化公租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以及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任务96个10.8万套。因城施策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

由市住建局、国土局、事管局、财政局、发改委、教体局、卫计委、国资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5.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

由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访局、民政局、司法局、安监局、人社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公安局、综治办、维稳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36.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建设是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最重大的理论创新、最突出的政治成果、最深远的历史贡献,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这是当之无愧、民心所向,有这样的领导核心掌舵,是党之大幸、国之大幸、民之大幸。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严格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要求,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7.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彻底改变少数人过去那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领导方式、用权方式和行为方式。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8.保持廉洁本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根本追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审计和巡视巡察结果运用,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清除各种腐败源头。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9.强化责任担当。面对新挑战,担当新使命,既要有宽肩膀,还要有铁肩膀,既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过硬。增强专业能力,倡导专业精神,努力增强“八种本领”。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强化失职追责惩戒,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责任面前不推诿,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以逢山开路的闯劲、攻城拔寨的拼劲、抓铁有痕的韧劲,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