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宗教委  来源:时间:2018年02月27日

索 引 号: S0032-0000-2018-00002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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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我委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明确政务公开要求,指导专门人员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有效。

(一)不断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严把信息安全关。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涉密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程序。

(三)着力抓好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委主要采取单位信息栏公开和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宗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单位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63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宗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财政类信息4条,人事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5条),通过单位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条。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委2017年的财政预算、2016年财政决算和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明确专人负责市长信箱的答复工作,回复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来信,解答和解读民族宗教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我们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