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投稿:市事管局  来源:时间:2018年02月28日

索 引 号: S0037-0101-2018-00007 主题分类: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驻马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的通知》(豫编办201588号),驻马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驻马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二)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规划、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市级机关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
(五)负责市级机关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购置、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七)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和部分生活区的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督查督办、计划生育、综合性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市级机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后勤改革科
负责拟订市直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组织开展普法教育。
(四)房产和基建管理科
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级干部住房、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的初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直机关统建房屋的规划、设计、报批、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级机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购置、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拟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管理车辆档案;指导市直机关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七)保卫科
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和集中办公的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领导职数及人员配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28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局属事业单位
下辖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 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
负责市级机关和部分市直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活区水电暖管理和服务工作。机构规格为科级。编制24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 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对市级机关、部分市直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负责市级机关、部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服务、维修、消防、卫生和绿化工作。机构规格为科级。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三) 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机构规格为科级。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自收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