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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投稿:平舆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S0D00-0801-2018-00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14日
名  称: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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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8-CG-G016-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平舆县人民政府以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许政文【2017】117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平舆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平舆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为147752平方米(合221.52亩),主要用于本医院七项设施的建设,建成后医院总设计病床为10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用房、行政管理用房、院内生活用房、科研教学及学术交流中心、单列项目用房(医用设备装置)和地下建筑用房(设备用房、车库等)。

(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48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7736.61万元,安装工程费6711.38万元,设备购置费622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5.12万元,基本预备费1270.58万元,建设期利息3655.6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2.98万元。

(5)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部分(20%):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和《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之规定,本项目资本金部分按20%取值,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约9600万元。且本项目资本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建设期,本项目可通过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支持。债务资金部分(80%):债务资金部分约384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债券等方式予以筹措。在项目采购完成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融资交割。

(6)项目地点:平舆县境内。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平舆县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一期)建设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与权益完好无偿移交给平舆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其它机构。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特许经营期: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4)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和政府提供的缺口补贴获得合理回报。

(5)其他采购需求:/。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6年须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业绩。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

3.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不适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及方式: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自行查询。

3.7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数;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②牵头人及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③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8其他要求:

3.8.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本项目的主体施工工作,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2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投资、建设单项合同价达到5亿元(含5亿元)以上业绩数量不少于一份(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投资)合同)。

3.8.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同时竞争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4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与投标的,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

3.9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如接受,联合体总资产、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牵头人总资产、净资产和投融资能力确定,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资人的数量。

5. 政府采购政策

5.1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5.2如有外方投资人的,对本国投资人的优惠措施及幅度:同等条件下本国社会资本优先。

5.3外方投资人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必须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

6、报名须知:

6.1、投标申请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锁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6.2、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投资报名。

6.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按以上要求报名后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 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舆县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6-50396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87520522

监督方:采 购 办

电 话:0396-5027396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