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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投稿:市商务局  来源:时间:2018年02月05日

索 引 号: S0033-2608-2018-00046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05日
名  称: 关于驻马店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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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年度收支预算圆满完成。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加※包括新蔡县,其他不包括,下同)。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04.3亿元,实际完成105.4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3.8%。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47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322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20亿元,实际完成4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7.4%。加上上解支出、债务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转等,支出总计实际完成470.6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2.1亿元(其中:开发区5.1亿元),实际完成31.6亿元(其中:开发区4.4亿元),为预算的98.4%(其中:市本级为预算的100.8%,开发区为预算的86%),增长8.1%(其中:市本级增长8.5%,开发区增长5.8%)。加上上级补助、结转资金等,收入预算总计55.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84.5亿元(其中:开发区8.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2.9亿元(其中:开发区5.9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60.2亿元(其中:开发区6.7亿元)。实际完成56.6亿元(其中:开发区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增长4.6%。加上上解支出、债务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转等,支出总计实际完成84.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66.7亿元,实际完成73.1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49%。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107.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65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实际完成80.8亿元,增长32%。
●市级收支情况。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8亿元(其中:开发区9.4亿元),实际完成22.1亿元(其中:开发区1.6亿元),为预算的88.9%,增长25%(其中:市本级增长31%,开发区下降21.2%)。加上上级补助、结转资金等,收入预算总计27.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28.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7.8亿元(其中:开发区9.5亿元),执行中因调整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24.6亿元(其中:开发区2亿元),实际完成22.5亿元(其中:开发区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5%,增长10.1%(其中:开发区下降15.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2016年全市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43万元,支出3455万元,结余88万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13万元,实际完成294万元,为预算的93.9%;支出预算318万元,实际完成206万元,为预算的64.8%。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金、弥补企业以往年度亏损等相关支出。收支结余8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全市市本级和确山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02亿元,实际完成115.8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12.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94.2亿元,实际完成99.9亿元,为预算的106%,增长17.8%。收支结余15.9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9.5亿元(其中:开发区0.4亿元),实际完成37亿元(其中:开发区0.5亿元),为预算的125.6%,增长16.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1.6亿元(其中:开发区0.3亿元),实际完成32.1亿元(其中:开发区0.4亿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7.7%。收支结余4.9亿元
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在《驻马店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中进行了解释。上述数据为决算数,在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最终决算结果届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4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0.3亿元,专项债务51.9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71.9亿元(其中:开发区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亿元,专项债务25.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7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3亿元,专项债务26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3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6亿元,专项债务51.1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6.6亿元(其中:开发区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7亿元,专项债务25.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6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8.9亿元,专项债务25.2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整合资金,明确支持重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去降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筹措资金6507万元,用于南方钢铁厂开展去产能工作。安排购房和契税补贴资金1.1亿元,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检查力度,确保清费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争取科技专项资金5395万元,通过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解决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各类众创平台建设。争取资金3795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064万元、高成长服务业资金5582万元,大力支持发展高成长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
●支持企业发展。兑现政府各项奖励资金409万元,落实重点骨干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金975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筹措资金6900万元,推进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4353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改善小微企业投融资环境。为42家企业担保融资1.3亿元,办理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短期周转金25.6亿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下达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6350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补助资金7000万元,支持县区城镇化建设。争取各种奖励资金2300万元,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市级拨付资金32.5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支持了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7亿元,其中仅置换债券就节约利息支出2亿元。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112.6元,支持中心城区断头路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全市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1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加快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全市共储备PPP项目42个,总投资需求达496.9亿元。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息邢高速公路和周驻南高速等6个PPP项目已正式签订了合同。市农产品交易中心等10个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加大对市产业集聚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持力度,市级安排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12.8亿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专项资金6.5亿元,支持两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快速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全市争取产业集聚区“三税”奖励资金2405万元。
3.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9.4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种棉的积极性。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1.7亿元,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落实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048万元,提高畜禽良种覆盖面。落实退耕还林、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等补贴资金5528万元,支持生态林业发展。争取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3.9亿元,调动粮油生产积极性。争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201万元,调动生猪生产和生猪调出的积极性。
●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筹措资金4.2亿元,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争取资金5893万元,支持防灾减灾。争取资金4297万元,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小麦一喷三防。筹措资金1218万元,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采取多项措施助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增强风险保障能力。
●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争取资金3548万元,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争取资金3100万元,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争取资金1200万元,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取资金3695万元,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安排资金2189万元,确保第十九届“中国农洽会”顺利召开。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资金3.1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下达资金8726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资金6611万元,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9亿,支持推进农村公路“三年畅通计划”。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制定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财政政策,探索实施“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优化支农投入结构,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4.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财观念,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3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累计筹措扶贫资金18.4亿元,支持实施了一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市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扶贫项目。将市本级与扶贫相关的7类11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全力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1亿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大力支持产业扶贫,进一步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和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落实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支持教育水平提升。全年教育事业支出71.3亿元,增长6.5%。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协调发展。以加快职教园区建设为重点,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黄淮学院向示范性应用技术类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医疗卫生支出50.8亿元,增长7.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水平。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支持开展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积极落实各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大力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支持全年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支持全年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筹措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2.9亿元,支持。拨付国开行棚改资金16.2亿元,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支持平安驻马店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15.9亿元,增长19.2%。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基本完成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债务化解工作,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美丽驻马店建设。落实资金5.9亿元,支持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扬尘治理等工作。落实资金2.4亿元,支持粮食生产生态化、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市级投入城市生态水项目建设资金1.5亿元,投入城市公园和绿地广场建设资金7993万元,投入城市污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亿元,投入大型环卫机械设备购置资金1.5亿元,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确定了财政部门2016年重点改革事项,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财政改革事项有人管、时间有节点、任务能落实、质量能保证,财政部门牵头的22项重点改革事项已基本完成。
●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认真研究政策,适时调整市与区收入划分办法,及时调整上报收入预期目标,合理调整国地税收入计划,圆满完成营改增收入基数,市县财政运行平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市级正式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全部予以公开。
●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财政专户整改规范,清理撤并财政专户22个。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和备案管理,从严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继续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内,认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指导县区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台账,制定下发了指导性目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2667万元,涵盖公共文化、基本住房保障、市政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等方面。
6.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科学规范分配财政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
●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财政运行分析,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完善征管措施,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培植财源,竭力挖潜增收,坚持依法征收,全力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确定重点目标和分阶段任务,“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格局初步形成。
●规范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新增政府债券和需要调整预算的事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0.1%。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11亿元,节约资金20亿元。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送审投资额233亿元,审减32亿元。
●加强监督检查。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预决算公开等7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总的看,2016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强,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精准化管理水平不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继续提高;财政重点改革进展还不均衡,改革推进力度需要持续加大;通过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仍存在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从财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更多财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9%。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打好“四张牌”,实施四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打好“四张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足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住宿费免学费等经费。继续加大统筹整合市县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扶贫方式,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加快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实施“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打造10个以县域为主体的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发展,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能力水平。
●支持招商引资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支持办好“中国农洽会”。支持已落地项目早日投产见效,支持昊华骏化等现有重点骨干企业围绕转型升级、扩能增效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扩建和迁建。积极争取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互联网+传统服务业模式,重点支持旅游、电子商务、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产业、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投入。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绿色生态宜居区、都市农业示范区、休闲旅游养生区”四大示范功能区,打造我市的“心灵驿站,田园新城”。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增强科技研发能力。积极争取省级“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智能种养、智能服务新业态发展。
用好专项奖补资金,推进化解过剩行业去产能,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推动化解房地产库存。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实施一批补短板工程,优先解决科技创新、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快推进七大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开发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特色园区、特色企业,形成县域经济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城乡居民就近就地就业。
●支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建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支持市县配备机械化道路清扫设备,支持秸秆禁烧还田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坚持把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引水工程和供水管网改造。支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认真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财政奖惩措施,强化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约束。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范围,改善乡村面貌。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优化涉农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统筹用于落实“四优四化”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继续开展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积极争取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高成长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小麦、水稻和肉牛、奶牛、育肥猪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地方特色保险,转变农业保险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支持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扎实细致地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和14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8元提高至80元。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年人均筹资不低于60元的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
●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国定贫困县全覆盖。继续落实好本科生均拨款1.2万元标准,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改革完善现行市属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的财政经费核拨新机制。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通保障房与商品住房通道,安排专项资金继续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6亿元,同口径增长9%,加上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资金、调入资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5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亿元,占上年决算执行数的82.8%,加上转移性支出、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5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亿元(其中:开发区4亿元),市本级同口径增长9%,开发区同口径增长2%。加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县级、结转资金、调入资金、提前告知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58.2亿元(其中:开发区5.5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24.1亿元,实际增长3.7%。其中:增值税8.7亿元,增长56.7%;企业所得税2亿元,增长14.1%;个人所得税0.8亿元,增长15.1%;城市维护建设税3.1亿元,增长10.1%。
●非税收入8.8亿元,实际增长5%。其中:专项收入2.3亿元,增长9.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亿元,增长9.7%;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3亿元,增长9.2%。
支出安排:201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亿元(其中:开发区5.5亿元),占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02.8%。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亿元,增长10.7%;
●教育支出9.2亿元,增长5.9%;
●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增长4.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增长2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亿元,下降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亿元,增长10%;
●农林水支出5.4亿元,增长36.4%;
●住房保障支出2.5亿元,增长3.8%;
●预备费0.6亿元,下降3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符合预算法规定的1%—3%法定比例。
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区转移支付2.3亿元。
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3342万元(其中:开发区303万元),较2016年减少153万元,下降7.2%。
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财政确定我市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2亿元,增长2.9%,加上级补助和结转资金等,收入总计84.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4.8亿元,为上年决算数的79%。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亿元(其中:开发区5亿元),增长33.5%,加上级补助和结转资金等,收入总计31.6亿元(其中:开发区5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4亿元,增长49.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亿元,下降45.6%;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5亿元,增长170.8%;
●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0.1亿元,下降54.8%。
支出安排: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亿元(其中:开发区5亿元),增长10.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6.1亿元,增长25.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亿元,增长65.3%;
●债务付息支出0.35亿元,增长49.3%;
●其他支出0.7亿元,增长71.7%;
●转移性支出4亿,下降35%;
●调出资金3.5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元,增长240%,主要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户数和企业上缴利润预计较上年增加。加结转资金88元,收入总计1087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元,增长386%,主要是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相应支出。加调出资金,支出总计1087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8.4亿元,增长62.7%,主要是社平工资基数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其中,财政补贴收入66.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7.5亿元,增长77.7%。主要是各类待遇、费用自然增长,另外年内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10月以来相关收支项目进行清算。预计结余10.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9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增长21.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5亿元(其中:开发区0.3亿元),增长40%。预计年度收支基本平衡。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8亿元,支出31.5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8亿元,支出0.2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支出2.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支出0.5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支出0.1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支出0.5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支出9.8亿元。
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在《预算草案》进行了详尽解释。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亿元(其中:开发区1.8亿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办法、程序和内容,形成比较成熟的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区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比对应用,摸清税收变化趋势和规律,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专款专用规定。严控新设专项资金,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切实减少专项资金数量。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一律不得超过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债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风险提示地区2017年全部退出。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推进县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为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和“四个驻马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