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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1月11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01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150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2月29日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责任分工方案

一、监管体制机制及能力建设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安委食安办体系

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有效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编办)

(二)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职能,100%的乡(镇、街道)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深化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加大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构建统一高效、权责清晰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监管网络。(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编办)

(三)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物质保障及时到位。(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新建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配备检验检测仪器,强化对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将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成豫南区域性检测中心。(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五)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

依据国家标准,按照合理配置、满足执法、逐步完善的原则,切实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每年为市、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食品药品执法装备,逐步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执法装备满足执法需要、经费充足够用。(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二、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生产环节监管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加大打击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二)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食品抽检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实行网络化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开展电子监管,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三)加强餐饮环节监管

全面实施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抓好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小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整治和检查监督。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三、药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生产环节监管

深化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提高GMP实施水平。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保证药品生产质量,促进医药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二)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体系。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确保经营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完善农村基本药物供应网,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药品供应网点。加大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网上邮购药品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疫苗配送、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全程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三)加强使用环节监管

完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用药指导作用。开展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药品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合理用药。(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卫计委)

四、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规范,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行为。对医疗器械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社会关注产品的检查范围和频率。推进对生产企业电子信息化监管进程。加大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推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卫计委)

(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

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和新方法。依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与评价。加大保健食品强制性标准实施力度,探索生产环节保健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管理,推行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加大市场检查、抽验的频次和力度,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五、支撑体系和实施保障

(一)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加强现有药品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高检验能力。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尽快建立综合的食品检验机构。严格资质认定,推进检测结果责任终身制,加强对承担检验检测任务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和公正。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20年,执法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人员比例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检验检测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人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必须达到全部人员的30%以上。(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市编办 市人社局)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生产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流通实时监管系统、企业诚信管理和质量认证管理系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电子监管系统,实现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准确预警和快速反应。建立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异地备份,保证系统数据库安全。(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三)推进依法监管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等地方性法规体系,积极推进餐饮摊贩、城乡集市贸易饮食摊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地方立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意识,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市食药监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工商局)

(四)推动协同监管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可操作、重实用、能评估的应急预案,配备各类应急设备器材。强化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和评估,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反应联动平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打造社会参与网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 市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