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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1月02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8-000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文  号: 驻政〔2017〕74号 有 效 性:

 我市从2017年12月4日零时,对洪河大道以南、铜山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驿城大道以西范围内的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了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后,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根据省环境攻坚办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从2017年12月31日(周日)24时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所有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倡导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贡献力量。今后,市政府将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时采取禁限行措施,限行措施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顾及更多群众利益,感谢全市人民的理解与支持,感谢全市人民为我市空气质量好转做出的贡献!

特此通告。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