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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投稿:市工信委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S0034-2607-2017-0000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名  称: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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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主要职能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7、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日常工作。

10、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拟定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政策、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市信息中心、市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997.47万元,支出总计962.07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997.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9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11万元,占84%;项目支出156.96万元,占16%。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289.98万元,医疗保障52.73万元,住房保障拨款25.89万元,行政运行(工资和行政经费)拨款450.86元,专项经费拨款178.0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67万元,增长7%。支出总计962.0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805.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8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156.96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7.93万元,邮电费3.55万元,差旅费24.75万元,会议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委托业务费72.79万元(包含十三五规划经费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降低原因是出国经费是临时追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公务接待增加原因是2016年接待省厅及外地市单位有增加。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市工信委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XX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XX厅(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