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

投稿:市质监局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索 引 号: S0049-0000-2017-00033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质监局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质监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我们编制了《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zmd.haqi.gov.cn)上查阅或提出申请。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为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迅达路口,联系电话:0396-2611700,传真号码:0396-2611700,通信地址: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编码:463000,电子邮箱地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质监局及办公室层面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开,同时采用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公示屏、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质监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质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质监局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向质监局提出申请的,应填写《质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内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驻马店市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选择提交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左下角注明“质监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质监局,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质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质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质监局已经主动公开过的信息的,质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质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质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质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答复
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复印、打印、光盘刻录等费用均依照国家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发生的费用一并参照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质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396-261004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