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索 引 号: S0053-0000-2017-0028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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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除依法免予公开的除外)。《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作出调整说明。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数据;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zmdfda.gov.cn/)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填写《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驻马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www.zmdfda.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96-2618619;
传真号码:0396-2618619;
邮政编码:463000。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6房间
邮政编码:463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96-2618601
传真号码:0396-2618611
电子信箱:zmdssyjj@163.com
六、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0396-2618657。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地址: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11房间;
邮编:4630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
1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