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严把“五关”,确保双节畜产品质量安全

投稿:市畜牧局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27日

索 引 号: S0054-0301-2017-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名  称: 我市严把“五关”,确保双节畜产品质量安全
文  号: 关 键 词:

我市严把“五关”,确保双节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 “两节”期间畜禽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问题多发易发时期。为切实做好 “两节”监管工作,驻马店市畜牧局抓早抓细,下发《驻马店市畜牧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的通知》(驻牧〔2017〕178号),重点严把“五关”,保证全市人民畜产品消费健康安全需要。

一是严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冬春季节是畜禽出栏高峰期,畜禽调运频繁,也是动物疫病易发高发的风险期。各县区要高度警觉,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免疫和补免补防。切实加强活禽市场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加强疫病监测预警,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根据监测结果,科学指导动物疫病防控,及时排查和清除养殖场、流通环节存在的隐患。加强检疫监督,尤其要加强活畜禽跨省调运监管,严格查证验物,有效降低疫病跨区域传播蔓延的风险。12月16日至18日,市畜牧局已派出三个督导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到落实。

二是严把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关。加强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执法监管。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瘦肉精”整治,严厉打击在生猪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注入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牛羊饲喂“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生鲜乳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奶牛散养户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监督管理,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兽药中乱添乱加非处方成分等不法行为,捣毁一批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深化饲料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饲料生产中使用药物添加剂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商品饲料和自配料中超范围、超剂量、跨阶段使用药物添加剂及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不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霉变、过期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三是严把生猪屠宰监管关。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加大对小型屠宰场点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重点风险区域和监管目标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开展“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为抓手,区分A类和B类,进行清理整顿,加快促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做好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严把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关口,加强对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四是严把检疫监管和执法监督关。要严格产地检疫,强化养殖场(户)监管,加大产地检疫力度,严厉打击逃检行为,严防未经检验的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禁随意抛弃,严防危害食品安全。要严格日常监管,做好监管对象数据上传,尽快完善监督对象数据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针对风险隐患高和春节期间热销的畜禽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已由执法人员组成3组,进驻屠宰场,进行猪肉水分含量现场测定,跟班督导检查。

五是严把监督检测关。各县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侧重对近期监测合格率低地区、问题多产品的抽样检测。加大检打联动,对监督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依法查处,追根溯源,查找问题产品来源和“瘦肉精”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市畜牧局对出栏、屠宰、外调的生猪、活牛、肉羊按照2%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切实净化节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