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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14日拟对遂平国际商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投稿:遂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18日

索 引 号: S0I00-2201-2017-007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名  称: 关于2017年12月14日拟对遂平国际商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遂平国际商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6-4901162
通讯地址:遂平县灈阳大道179号(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遂平国际商城(二期)项目
遂平县西关大道与遂周路交叉口东北侧
驻马店市物华置业有限公司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西关大道与遂周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性质属新建,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7570.68m2,总建筑面积102200 m2,其中住宅56200 m2,商业46000 m2,地下建筑面积2111m2。主要包括商住楼4栋、商铺2栋、商店8栋等。项目建筑密度55.6%,容积率2.72,绿地率11.4%
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经防渗处理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措施,施工队要严格遵守,做到文明施工,高噪声设备集中并设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夜间施工,避免施工扰民作业。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妥善安全处理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建筑垃圾经分拣回用后统一堆放至政府指定的废弃建筑垃圾堆存点,运输车辆密闭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生活垃圾由物业保洁人员定时收集,交容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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