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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14日

索 引 号: S0C00-0702-2017-00765 主题分类: 扶贫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名  称: 上蔡县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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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按照全县2017年脱贫37个村、18800人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近期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规划,经召开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特将原方案予以修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县2017年脱贫37个村、18800人的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以县为主体全面统筹,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1、渠道不变。攻坚期内,各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上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由县政府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

    2、全面整合。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按照上级要求的范围集中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县直有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3、精准使用。要结合实际编制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4、提高效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工作的领导,建立脱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的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全县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2017年37个整村推进村建设任务、全县18800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

    ——推动贫困村加快发展。做到集中财力,精准发力。推动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高物质文化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家园。促进贫困村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贫困群体如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推动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通过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救助扶持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实现“一有(有稳定收入来源)、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四保障(教育、住房、医疗、养老有保障)”目标。

    ——推动县级资金整合机制建立。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建立“以县为主体、各级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整合机制,推动全县资金整合。

    二、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根据2017年度全县37个预脱贫村、100个深度村的实际,结合预脱贫村、深度在交通、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教育、文化、卫生医疗、通宽带、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已确定了37个预脱贫村、100个深度村的建设任务,共需实施各类项目466个,共需资金80287.09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76个,修村组水泥路117.685公里,解决37个贫困村及深度村群众的行路难问题。

2、标准化卫生室项目。12个乡镇(街道)13个村(居)新建标准化卫生室13所,及解决4万多名群众的看病就医难问题,同时项目的完成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县贫困村卫生设施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3、助残托养中心项目。10个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助残托养中心10处,其中村级托养中心5处,乡级托养中心5处。解决360名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问题,可解决就业岗位180个,进一步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为脱贫攻坚工作解决了最难啃的工作。

4、安全饮水建设项目。26个乡镇(街道)36个行政村供水站建设、改造、管网延伸。解决了36个行政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5、乡村垃圾收集中转站项目。85个深度村、26个整村推进村和14个省纪委帮扶村内建设村垃圾收集中转站125个。通过乡村垃圾收集中转站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125个村的环境卫生条件。

6、37个整村推进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37个整村推进村内实施下水道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37个整村推进村基础设施和村内环境。

7、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无量寺乡吴宋村、无量寺街、郝庄村实施下水道建设、环境整治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无量寺乡吴宋村、无量寺街、郝庄村基础设施和村内环境。

8、整村推进村健身器材。2017年度37个整村推进村内安装健身器材通过项目的建设,将为全县25个乡镇(街道)37个整村推进村广大群众健身娱乐提供了便利。

(二)“三保障”项目建设

     1、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全县448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行政村。完成全县2140户贫困危房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可使6000多人的住房得到保障。

    2、教育补助项目。2017年春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园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每生每期500元,人数2432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营养餐改善10675人,寄宿生生活补助3689人;生活补助6000人;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补助1246人,免学费和住宿费1246人。

2017年秋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园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补助人数2800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7000人;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人数160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人数30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450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职业教育补助122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等各阶段学生,按照县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免除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和住宿补贴等,切实解决群众“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

    3、贫困人口医保兜底。为全县2018年度贫困户新农合费用进行全额补助(代缴),同时对贫困户医保报销进行政策兜底。通过对全县77776人贫困人口进行新农合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兜底,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产业扶持类项目建设

    1、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对我县2017年度29个贫困村每村投入集体经济建设资金150万元,38个深度村和100个非贫困村每村投入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使得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建设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了集体经济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

2、贫困户自我发展项目。在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行政村内。按照贫困户种植优质花生每亩补贴400元,种植马铃薯每亩补贴890元,种植香菇、平菇等食用菌每袋补贴5元,种植林果每亩补贴600元,自主建设日光棚,每座补贴5000元,种植露天蔬菜每亩补助200元,花卉苗木种植项目。种植花卉苗木,每亩补贴600元,种植红薯,每亩补贴600元。养殖肉牛每头补贴500元,养殖羊每只补贴100元进行补贴,既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同时提高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成效稳定持续。

3、企业大户带动产业项目在大路李乡、百尺乡、无量寺乡、黄埠镇、邵店镇、芦岗街道、五龙镇、杨屯乡、齐海乡等9个乡镇(街道),发展马铃薯种植基地面积共计5万亩。一是带动9个乡镇(街道)1.4万户4.7万人贫困人口,确保每年每人增收4000元;二是种植基地常年优先吸纳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天务工收入不低于60元;三是充分发挥种植基地优势,精心培育辖区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包括贫困户在内的所有农户积极发展马铃薯产业,实现致富奔小康。

4、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贫困户、带贫企业提供担保风险补偿基金。

5、农机补贴项目。为贫困户购买玉米收割机进行专项补助。

6、五龙镇老李村、孟楼村标准化厂房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2处,带动附近贫困群众参与务工,增收脱贫

(四)国有农场建设项目。无量寺乡吴宋湖农场。购置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精选简易棚。以前两期项目建设为基础,通过购置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精选简易棚,综合利用现代种子加工、贮藏科技,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种子的优质率,保障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五)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全县范围内。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提供保洁员、护林员、优抚对象联络员、重度残疾人护理员、农村公路养护员等相关公益性岗位。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是不能外出务工的人员能够得到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脱贫有保障。

(六)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在全县建设完成155个村级光伏电站。通过村级光伏电站的建设,预计每年可为各村带来客观的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可以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内就业,解决贫困群众的收入问题。

(七)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22个省派第一书记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整治项目。

(八)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其它费用。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市派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贫困户亲子鉴定费用、扶贫贷款信用信息采集费用、贫困家庭80岁以上老人补助、印制光荣证、明白卡、档案盒、医疗救助手册等、带贫企业修路、征地补偿、脱贫攻坚工作日志、脱贫攻坚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等费用,切实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资金安排使用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76个,修村组水泥路117.685公里,解决37个贫困村及深度村群众的行路难问题,使用资金6304.28万元。

2、标准化卫生室项目。12个乡镇(街道)13个村(居)新建标准化卫生室13所,及解决4万多名群众的看病就医难问题,同时项目的完成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县贫困村卫生设施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使用资金195万元。

3、助残托养中心项目。10个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助残托养中心10处,其中村级托养中心5处,乡级托养中心5处。解决360名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问题,可解决就业岗位180个,进一步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为脱贫攻坚工作解决了最难啃的工作,使用资金871.1万元。

4、安全饮水建设项目。26个乡镇(街道)36个行政村供水站建设、改造、管网延伸。解决了36个行政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使用资金2169万元。

5、乡村垃圾收集中转站项目。85个深度村、26个整村推进村和14个省纪委帮扶村内建设村垃圾收集中转站125个。通过乡村垃圾收集中转站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125个村的环境卫生条件,使用资金450万元。

6、37个整村推进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37个整村推进村内实施下水道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37个整村推进村基础设施和村内环境,使用资金7076.62万元。

7、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无量寺乡吴宋村、无量寺街、郝庄村实施下水道建设、环境整治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无量寺乡吴宋村、无量寺街、郝庄村基础设施和村内环境,使用资金1434万元。

8、整村推进村健身器材。2017年度37个整村推进村内安装健身器材通过项目的建设,将为全县25个乡镇(街道)37个整村推进村广大群众健身娱乐提供了便利,使用资金170.4万元。

(二)“三保障”项目建设

     1、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全县448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行政村。完成全县2140户贫困危房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可使6000多人的住房得到保障,使用资金3700万元。

    2、教育补助项目。2017年春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园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每生每期500元,人数2432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营养餐改善10675人,寄宿生生活补助3689人;生活补助6000人;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补助1246人,免学费和住宿费1246人,使用资金1107.0646万元。

2017年秋季,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园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补助人数2800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7000人;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人数160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人数30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450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职业教育补助122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等各阶段学生,按照县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免除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和住宿补贴等,切实解决群众“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使用资金1036.15万元。

    3、贫困人口医保兜底。为全县2018年度贫困户新农合费用进行全额补助(代缴),同时对贫困户医保报销进行政策兜底。通过对全县77776人贫困人口进行新农合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兜底,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使用资金8806.4万元。

    (三)产业扶持类项目建设

    1、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对我县2017年度29个贫困村每村投入集体经济建设资金150万元,38个深度村和100个非贫困村每村投入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使得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建设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了集体经济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使用资金18150万元。

2、贫困户自我发展项目。在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行政村内。按照贫困户种植优质花生每亩补贴400元,种植马铃薯每亩补贴890元,种植香菇、平菇等食用菌每袋补贴5元,种植林果每亩补贴600元,自主建设日光棚,每座补贴5000元,种植露天蔬菜每亩补助200元,花卉苗木种植项目。种植花卉苗木,每亩补贴600元,种植红薯,每亩补贴600元。养殖肉牛每头补贴500元,养殖羊每只补贴100元进行补贴,既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同时提高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成效稳定持续,使用资金1509.34万元。

3、企业大户带动产业项目在大路李乡、百尺乡、无量寺乡、黄埠镇、邵店镇、芦岗街道、五龙镇、杨屯乡、齐海乡等9个乡镇(街道),发展马铃薯种植基地面积共计5万亩。一是带动9个乡镇(街道)1.4万户4.7万人贫困人口,确保每年每人增收4000元;二是种植基地常年优先吸纳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天务工收入不低于60元;三是充分发挥种植基地优势,精心培育辖区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包括贫困户在内的所有农户积极发展马铃薯产业,实现致富奔小康,使用资金7140万元。

4、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贫困户、带贫企业提供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使用资金2160万元。

5、农机补贴项目。为贫困户购买玉米收割机进行专项补助,使用资金329万元。

6、五龙镇老李村、孟楼村标准化厂房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2处,带动附近贫困群众参与务工,增收脱贫,使用资金204.25万元。

(四)国有农场建设项目。无量寺乡吴宋湖农场。购置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精选简易棚。以前两期项目建设为基础,通过购置种子加工设备、种子精选简易棚,综合利用现代种子加工、贮藏科技,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种子的优质率,保障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使用资金49万元。

    (五)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全县范围内。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提供保洁员、护林员、优抚对象联络员、重度残疾人护理员、农村公路养护员等相关公益性岗位。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是不能外出务工的人员能够得到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脱贫有保障,使用资金3000万元。

(六)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在全县建设完成155个村级光伏电站。通过村级光伏电站的建设,预计每年可为各村带来客观的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可以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内就业,解决贫困群众的收入问题,使用资金12203万元。

(七)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22个省派第一书记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整治项目,使用资金1210万元。

(八)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其它费用。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市派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贫困户亲子鉴定费用、扶贫贷款信用信息采集费用、贫困家庭80岁以上老人补助、印制光荣证、明白卡、档案盒、医疗救助手册等、带贫企业修路、征地补偿、脱贫攻坚工作日志、脱贫攻坚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等费用,切实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用资金793.88万元。

    四、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县扶贫办主要负责搞好脱贫规划、实施方案,并在搞好综合协调的基础上,负责产业发展项目实施。

2、县财政局在负责搞好资金整合、拨付、监管和本单位各类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

3、县发改委配合交通局搞好贫困村农田水利及村组道路建设。

    4、县委农办主要负责贫困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的实施。

    5、县水利局主要负责贫困村的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6、县农业局、畜牧局配合水利局搞好贫困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核实贫困户家中应享受补贴的牲畜头数和作物亩数。

    7、县教体局主要负责贫困村学校、幼儿园建设和贫困学生救助。

    8、县卫计委主要负责贫困村卫生医疗条件改善、卫生室建设。

    9、县文广新局主要负责贫困村文化活动器材、附属设施和农家书屋等建设。

    10、县民政局、农合办主要负责扶贫对象新农合补贴和大病临时救助。

11、县住建局主要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

12、县国土局主要负责全县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

    1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村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搞好施工环境,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14、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整合办法安排落实项目、管理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

    五、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

    (一)工作方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以2017年脱贫攻坚计划为平台、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为主体,围绕2017年37个村、18800人的脱贫目标任务,按照“科学规划、整合项目、统筹安排、捆绑资金、集中投入、精准扶持、整村推进”的方法实施。

    1、成立组织。为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负责召集由扶贫、发展改革、统计、财政、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脱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项目的实施。

     2、明确职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全县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总体思路、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项目资金整合使用进行绩效考核。

    综合协调组具体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及时传达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指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掌握各项工作进度,按领导要求进行统一调度。按照时间节点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分解,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计划的拟定编排。

产业发展组负责全县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重点做好扶贫资金使用方向改革工作,把整合资金使用好,抓好产业扶贫;根据乡镇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区域化合理布局,强化科技和人才服务,推广先进使用技术。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一道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案”的要求,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有稳定增收产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基础设施组负责全县贫困村基础项目建设规划和指导,根据贫困村发展需求,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夯实基础设施。按照贫困村退出“七个一”标准,着力推进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基本用电、广播电视、文化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统计信息组负责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减贫增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资金投入和管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约束指标等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监测、梳理、归纳,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形势的预警和分析判断,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监督审计组负责全县整合涉农资金的拨付、投资评审、项目招标、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问责。重点做好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督促简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优化整合资金分配机制,提高整合资金配置效率。各专业组实行月例会和定期报告制度,各组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每月15日和30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听取各专业组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本着先民生、后产业,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制定本乡镇街道的规划布局,做好用地调整、群众动员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抓好并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二)操作程序。各涉农项目部门要统一思想,围绕全县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和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合项目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坚决禁止随意安排、调整变更项目,分散投入现象。县扶贫、财政部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协调,确保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六、项目实施期限

    除个别较大项目及规划较晚项目外,剩余项目到12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同时要确保资金拨付。

    七、资金项目监管措施

     (一)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县财政局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二)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县财政局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程监控扶贫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四)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县扶贫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评审扶贫项目。在项目入库前,县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五)扶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信息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中标成交结果、签订的合同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六)扶贫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并将合同文本报扶贫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

    (八)严格项目验收和决算。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初验,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加强合同履约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验收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财务决算报项目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依据批复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九)严格项目备案程序。贫困县运用统筹整合资金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报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已经备案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执行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项目调整的,由县政府按照原程序进行报备。

    (十)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跟踪审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

    (十一)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县直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将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到村到户资金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

    (十二)县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过程监管。采取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等不同方式全方位开展监管活动。重点检查统筹整合是否到位、资金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投入是否精准、项目安排是否精准,以及不执行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对发现和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效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财政涉农资金投放项目的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对每一批项目的实施情况每月一通报,对于监管不力、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实施的,严格进行追责,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造成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上蔡县2017年脱贫攻坚已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情况统计表

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uploadfile/143/201712/1514100543.8123.xls

附件2:上蔡县2017年脱贫攻坚已规划项目资金需求统计表   

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uploadfile/143/201712/1514100556.5705.xls   

附件3上蔡县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项目规划情况统计表

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uploadfile/143/201712/1514100577.96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