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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投稿:市教体局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S000-4040-2017-0001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文  号: 驻教体〔2017〕116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文件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教体〔2017〕116号

 
驻教体〔2017〕116号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委,市直各高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2017年7月
 
 
       
 
一、发展基础和总体思路............................. 1
(一)发展现状........................................ 1
(二)发展环境........................................ 3
(三)指导思想........................................ 5
(四)基本原则........................................ 6
(五)主要目标........................................ 7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9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9
(二)优化教育布局结构............................... 12
(三)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13
(四)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 14
(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17
(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
(七)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9
三、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21
(一)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1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22
(三)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24
(四)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 25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5
(一)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26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26
(三)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26
(四)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7
五、优化发展高等教育.............................. 28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9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9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30
(三)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31
(四)加快领军人物队伍建设........................... 32
(五)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33
(六)创新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34
(七)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34
七、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35
(一)加大支持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力度............... 35
(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36
(三)提升特殊教育水平………………………………………36
(四)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 37
八、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39
(一)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39
(二)全面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40
(三)深化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40
(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41
九、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1
(一)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 41
(二)增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42
(三)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43
(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43
十、组织实施..................................... 44
(一)加强组织领导................................... 44
(二)落实责任分工................................... 44
(三)加强监督管理................................... 44
(四)营造良好氛围................................... 45
 
 
 
 


 
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总体思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全市教育事业保持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势,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十二五”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331所,在校学生总数116.36万人。其中小学1986所(另有教学点582个),在校学生64.45万人;初中270所,在校学生29.49万人;普通高中34所,在校学生14.2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28所,在校学生4.67万人;特殊教育学校9所,在校学生0.09万人;高等学校4所(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3.43万人。共有幼儿园751所,在园幼儿28.9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小学净入学率、初中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十一五”均有较大提高。
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成效显著,学生健康成长环境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着力建设了市职业教育园区和4所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7所省特色院校。高等教育规模逐步扩大,黄淮学院转型发展成效显著,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教育公平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平舆县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施城镇义务教育扩容工程,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得到缓解。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达50%以上。招聘629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39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98万人次。阳光招生扎实推进,高考录取更加公平。全市高考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达到80.0%和40.3%,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招生制度、教育人事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吸引36亿元社会资本举办学校,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和在校生总数分别达到864所和302651人,教职工20636人。分别较“十一五”末增加340所、97948人、8636人,增长64.88%、47.84%、71.96%。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投入逐年加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得到落实,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十二五”末财政性教育经费比“十一五”末增加26.46亿元,增长53.30%。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教师宣誓制度;每年围绕着一个师德主题开展活动,创建了一批师德师风先进学校,涌现了一批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实施一系列教师队伍建设重点项目,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改薄”工程、“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普通高中改造项目、职教攻坚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充实办学条件项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教育系统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黄淮学院转型发展、职教攻坚等举措成效显著。驻马店成为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的永久驻地,黄淮学院转型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成绩突出,教育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显著,为驻马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四个驻马店”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和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宏观部署,规划一批教育事业重点工程。全市教育系统必须牢固地树立机遇意识,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市“一核两轴三区四个驻马店”发展布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提升教育竞争力和贡献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随着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加速和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教育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教育体系、结构和布局面临深刻挑战。人才市场的供需关系正由教育为主导的供给驱动变为社会为主导的需求驱动,教育也由服务和支持转向服务和引领同步。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导向,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教育更加开放多样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优质资源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信息社会背景下,教育内容、方法和模式不断更新,教育形态、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组织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市教育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中心城区和县城学校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有待加快,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需进一步巩固。全市教育系统必须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履行使命,解决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四个驻马店”建设的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导向,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提升教育竞争力和贡献力,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基本原则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动力源泉,创新教育发展模式,在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大力提倡和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出具有时代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关系,统筹师资、生源、经费、设施、器材等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处理好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发展的保障力度。
——坚持绿色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按教育规律发展,按成长规律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全面衡量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体系,以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开展绿色教育,建设绿色校园,加大节约型校园建设力度。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市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开放发展。将教育发展融入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充分与产业结构对接、与社会需求对接,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合作平台,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深化区域、城乡、校际间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和利用发达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经验。
——坚持共享发展。加强党的领导,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更加突出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公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使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五)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我市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全市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教育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市在园幼儿达到37.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条件规范、形式多样、布局合理、师资优良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
——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全市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更趋合理。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含专科层次、应用技术型本科)在校生规模达到5万人,完成各类进修及培训150万人次。职业院校调整到15所左右,重点加强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和4所品牌示范职业院校、7所特色职业院校建设。职业院校主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生获取“双证书”(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满足区域需求、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驻马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稳步提升高等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5万人。黄淮学院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转型升级和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内涵建设取得新进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衔接沟通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基本建成。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构建覆盖全市、层次多样、类型丰富的教育机构网络,基本形成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
——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体系。
——教育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市县(区)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机制基本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广大师生投身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热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创新德育课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文化育人工作和实践活动中。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辨别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辟爱国主义教育校外课堂。充分发掘我市红色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国情教育、历史教育特别是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探索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综合实践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试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平台作用,提高国防教育效果。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拓展学生军训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审美素养。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积极开展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开足开齐体音美课程,不断改进体音美课程教学,促使青少年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加强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推动文化育人。鼓励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优秀影视作品进校园、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开展校训、家训育人工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将体质改善情况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健全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扎实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乡镇中心学校及县城区所在地中小学均通过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再创建40所省级示范校和6所国家级示范校。做好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工作。力争使全市三类城市在2017年以前全部通过验收。在此基础上,推广和普及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完善机测站配套建设,创新普通话测试机测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力度。继续推进“经典诵写讲”活动,举办经典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系列活动,使城镇50%以上的学校达到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建设目标。
(二)优化教育布局结构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统筹规划城乡基础教育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人口发展与流动等因素,科学编制县域内“十三五”期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布局规划,并将其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中小学建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和幼儿园建设,老城区改造中配套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县区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入园需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严格标准、依法治教的要求,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学校规模,加强寄宿制学校规划和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效益。到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15所,每所学校的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基础能力。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实际,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侧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数量、规模与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建设豫南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相适应。建成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并搬迁入驻。争取一所市外本科高校在我市设置分校。提升我市高校在全省高校办学规模中的比重。
(三)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依法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依法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全面落实加大教育投入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市、县(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强化对县(区)教育经费投入的专项督导。建立市、县(区)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市、县(区)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巩固完善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探索建立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引导社会力量办园。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化解公办普通高中债务。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支持农村、贫困、边远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学校自主定价,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机制。探索投融资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加强教育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开源节流并重,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
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行动。重点推进农村和偏远地区中小学宽带接入率,提高班均出口带宽,推进城乡学校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宽带网络全覆盖,班均出口带宽满足需要;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国家改革示范校、省品牌师范校和特色学校全部建成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的数字化校园网。以县区为单位汇聚中小学校网络并接入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建成教育专网体系,为信息化应用提供网络支撑。优化校园网络建设。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进校园网络环境、学校网站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用终端设施配置水平,到2020年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等信息化功能室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小学和初中教学用计算机配置生机比分别达到10:1和8:1,师机比分别达到1:1;中等职业学校90%以上的教学场所具备多媒体互动教学功能,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1以上。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和开放共享。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行动。建好覆盖全市基础教育的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推进云平台与国家、省、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通过汇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数字资源,为学习者提供丰富、优质、易用的学习内容和可靠平台支撑。原则上县区不再单独建设云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中职学校智慧教育云建设,推进中职学校建立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和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支持地方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办法。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着力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向师生尤其是农村学校推送优质、实用的教学视频、电子图书、课件、教学设计分类和电子试卷等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施网络学习空间建设行动。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使用优质数字资源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新型教学方式。学校建立机构网络空间、师生建立个人网络空间,鼓励家长建立家长网络空间,逐步形成基于云服务模式的实名制、组织化、可控可管的网络学习空间体系。空间要集成网络教学、资源推送、学籍管理、学习生涯记录等功能,要融合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模式。教师要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授课和网络研修、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进行教学综合分析、开展学生综合评价。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行动。用好国家和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和建设市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教育管理信息化的作用,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创新教育信息化工作机制。推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制定和实施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应用培训计划,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研修工作机制,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立教育信息化督导考评体系,每年开展一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估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教育信息化专家支持队伍,开展教育信息化推进政策措施、教育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助推教育信息化高效发展。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
(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加强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郑州大学国际学院合作,在有关高中共建郑州大学国际学院优质生源基地,开展教职工互访交流,共同举办学生夏令营活动。支持我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与国内学校结为姊妹校,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合作。支持黄淮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完善教育救济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快推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完成全市所有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督导制度,强化对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完善教育重大政策专项督导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督学队伍建设,督导机构编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建立健全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培训考核与聘期管理等制度。创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中等以下教育依法办学、教育质量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实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经费”五落实。扎实做好对学生的防火、防电、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等的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应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救护能力。加强对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行的培养,切实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发生。认真做好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落实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和24小时巡查制度。健全学校保卫组织、配备专业保安力量和必要防护装备,加快推进“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学校(幼儿园)在出入通道、学生宿舍和学生聚集活动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全覆盖,与属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联网率达到100%,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周边环境。
(七)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构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机制。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问责追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机关和学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评考核,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要求管理和监督干部,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加强教育宣传,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指导,开展专项巡察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情况通报,明确问责机制。加强对学校、课堂、讲座、校内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电子屏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突出抓好正面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使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工作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学校网络建设与管理,主动占领网络阵地,唱响学校网络文化的主旋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思想建党,强化经常性教育,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整体功能,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推进科学发展和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注重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党员的政治素质。推进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外人士政治引导,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教育行政管理能力。
三、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一)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县(区)为单位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和城镇及城乡结合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全部用于扩大公办资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1-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园,加大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提高办园质量。
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及均衡发展等。健全学前教育师资准入制度,落实幼儿教师轮训制度,确保民办幼儿教师不少于年均72小时培训时间。创新非在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探索以省级示范幼儿园为依托的业务培训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坚持科学保教,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促进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健全示范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明确县域实现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优认定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多策并举破解择校难题,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义务教育与城镇建设发展基本协调。全面深入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资源共享等区域性改革实验,推动集团化办校、对口帮扶、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等,整体提升均衡发展水平。建立义务教育巩固率监测系统,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完善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责任制。加强对各类校舍和附属设施的监测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按省定标准足额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不断提高教学点办学条件和水平,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
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按照“政府主导、市县为主、统筹规划、多元筹资、重在落实”的要求,把扩充城镇基础教育资源纳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合理调配师资,合理分流学生。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中小学校,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
全面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小学。推动寄宿制小学的规划、建设与“全面改薄”、“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相衔接,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完善教学用房和师生宿舍、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新建、迁建、改扩建等项目,新建、迁建、改扩建普通高中30所左右。鼓励优质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惠及面。提升学校课程建设、实施和管理水平,重视选修课程建设,加大走班制教学指导力度,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满足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生涯教育,构建适应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终身发展需要的学生生涯教育体系。
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尊重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首创精神,科学定位发展方向,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成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引导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积极参与河南省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豫英计划),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效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试办一批综合性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政策,实行普职融通。
(四)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围绕学生发展核心要素,着力培育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品格和关键能力。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改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实践教育活动,践行知行合一。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实践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实践育人载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探索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重视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和评价,杜绝单纯以升学率对学校排名、下达升学指标等做法。严格落实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依据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督促学校把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一)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构建校企合作长效运作机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建立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重点职业院校要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技师到学校担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规范管理职业院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落实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坚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重点保障市职教园区和县职教中心建设;改革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在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实行按专业大类、在校生规模和就业状况核定财政拨款的办法,对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
(三)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加强品牌特色学校建设。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在深化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基础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推进改革,重点支持黄淮学院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建设,4所品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7所特色中等职业院校建设。加强指导、管理、评价和督查,充分发挥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加强专业建设。根据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对接”的原则,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加快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品牌示范专业,做强特色专业,扶持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停办就业差的专业,力争每所中职学校保留3-5个骨干专业。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紧紧围绕我市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在汽车、电子信息、电子商务、装备制造、建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等专业领域, 加强集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实训基地建设,推动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
(四)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巩固和完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六部门统筹安排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六路并进”工作机制。发挥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成为区域技术技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推动职业教育面向全社会、面向人人。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面向未升学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重点加强农民工、农民工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建立社区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发挥职业院校在创建社区良好文化氛围、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加强社区教育功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城乡社区教育。创建1-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支持社区参与制定职业院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计划,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实践场所。
五、优化发展高等教育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大高等教育层次、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支持黄淮学院针对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创新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构建符合地方产业及事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黄淮学院建立本科教育层次的医学院,发展医疗卫生教育事业,我市培养与储备医疗卫生人才。加快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升级。把黄淮学院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项目列入教育事业重点工程,做好学科专业群建设、技术技能实践平台建设、应用型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课程与特色教材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支持黄淮学院与国内外高校、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与我市中高职院校及行业企业等组建驻马店市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黄淮学院与区域教育链、人才链、知识链和创新链融合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在汝南幼师基础上设置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为驻马店市及周边省辖市培养学前教育师资。支持汝南幼师继续实施好新校区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逐步把学校建成豫南幼儿师资培养中心、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培训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市属骨干高校准确定位、办出特色,使整体水平或若干专业进入省内先进行列。加大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校的学科共建、合作办学、科研交流,提升高等教育科研能力和整体办学实力。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构建师德师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各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继续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与管理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
化师德师风监督。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年度评议制度,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映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健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优化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两教一保”要求,尽快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强化对园长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校生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县(区)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制定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全面推进县(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公开轮岗交流相关信息。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全面实施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完善各类学校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三)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教师培训机构为支撑、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鼓励优秀男青年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性别结构失衡问题。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整合与联合,规范县(区)域教师发展平台,统筹区域内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推进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实施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依托相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构建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研修体系。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建立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网络研修、集中培训和送教下乡等多种模式,建立教师、校长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
健全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完善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全员培训制度。探索试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学习信息库和经费保障机制,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建设,培训机构外聘的教师在知识和学术水准上应满足培训工作需要。
(四)加快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当老师,畅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教通道。落实完善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服务的学费代偿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
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探索建立从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培养职业学校教师制度。允许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及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兼职任教。加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和职业学校名师培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制度,鼓励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职业学校有一批行业企业认可的领军人才。
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等。优化教育工作者创新环境,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
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充分结合学校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选拔任用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人才担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明确任职资格条件,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激励保障,建立和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支持学校领导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鼓励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家。
(五)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健全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根据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标准,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推荐评定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向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单位倾斜,同等条件下交流轮岗教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六)创新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实施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保障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合理调配教职工,妥善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
(七)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驻马店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教师编制管理,落实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进一步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快推进“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开展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升“特岗计划”实施效果。
七、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加大支持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力度
实施教育精准脱贫,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驻马店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把教育脱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优先任务和教育的重点工作,落实政策措施,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各方面资源,解决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确保全市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项目支持力度,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普通高中培养能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贯彻落实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加快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
(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促进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机会公平。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后均衡编班制度。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分配生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三)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县(区)为单位,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支持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推进全纳教育。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办好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鼓励支持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四)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
改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完善便民服务举措,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将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落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推进贫困地区学校校长、教师对口帮扶校内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让每一个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都有对口帮扶主体。创新关爱与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学习生活条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父母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构建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水平,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政策,完善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八、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加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市级政府教育统筹能力,健全教育统筹工作机制,形成统放结合、权责匹配的教育治理体制,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评价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大幅减少总量。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制定章程为统领,规范校内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机构建设,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管理。
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改革。坚持教科研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倡导和推动教育工作者贴进现实,立足市情研究教育改革新情况、新问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言献策。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科研激励机制。加强教育学会建设,推进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广泛开展。
(二)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落实高校招生改革政策。完善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三)深化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
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健全多元投资办学机制。在不断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机制,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释放行业企业和民营资本的办学活力。积极推动公办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支持行业、企业、民营资本进入公办职业院校,或者与公办职业院校共同投入、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支持公办职业院校采取集团化办学、“公办民助”等形式,吸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参与办学。
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吸引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资金配套、评先奖优、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学费减免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保障民办职业院校在引进人才、接收高校毕业生、教师教龄和工龄计算、教师职务聘任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办学为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对投资规模较大的非营利民办学校、幼儿园,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和教师支持。对非营利民办学校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保障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健全收费制度、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开展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督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九、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
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方位开展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教〔2015〕41号)精神,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都要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为建设“四个驻马店”服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要贴近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并依据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及时调整。人才培养要与驻马店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对接。科技服务要有利于促进驻马店创新能力提升,大力支持高校与我市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科研成果优先在驻马店推广应用。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在解决驻马店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拟新建高校(分校),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依据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确办学定位,建设特色专业,办出学校特色。
(二)增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鼓励职业院校融入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为产业集聚区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同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区域产业布局特点,加快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打造多种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提高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的吻合度,职业院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实现学校培训与企业需求更大程度的契合。
(三)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加快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高校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黄淮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建设。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学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
(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重点扩大基层与农村的老年教育供给,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依托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搭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平台,构建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努力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逐步消除区域、城乡数字化差距,为社会成员提供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高质量的教育和学习服务。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企业职工培训,着力提升职业院校培训能力。以能力培养为导向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机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强化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员获得就业技能、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将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情况以及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教育专题研究,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二)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研究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做好规划贯彻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
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估管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总结各地在规划实施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各县区规划实施情况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发布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
(四)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了解教育发展的状况和各种信息,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