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扶贫办 来源:时间:2017年11月10日
索 引 号: | S0010-0000-2017-00002 | 主题分类: | 扶贫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11月1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驻马店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madian.gov.cn)上查阅。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 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10类:
1.市扶贫办领导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市扶贫办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扶贫办行政法规、规章;
4.市扶贫办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
5.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
6.市扶贫办重要会议内容;
7.市扶贫办年度重点工作;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对应情况;
9.市扶贫办人事任免;
10.依法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驻马店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扶贫办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采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我办信息,本机关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 提出申请
本机关自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复印、打印、光盘刻录等费用均依照国家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发生的费用一并参照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396-261009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