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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制建设 促进公平正义

投稿:kh  来源:时间:2017年10月12日

2016年,全市政法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政法系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从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图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巍峰为获奖者颁奖。

深化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改的是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动的是法院、检察院内部和公安、司法工作人员自己的“奶酪”。但唯有改革,才能更好地诠释人民幸福和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顶层设计,我市迅速确立一批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事项和重点,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批重点,不断把司法体制改革引向深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篇:深耕细作抓精准

2016年11月,我市检察系统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让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的过程中,坚持把政策解读和思想教育贯彻始终,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贯彻始终,坚持把按程序办事贯彻始终,坚持把沟通协调贯彻始终,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务公开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任务。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试、业绩考核、民主测评、党组研究、本院公示、省院审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批,遴选出我市第一批员额检察官432个,并完全按照改革后的要求开始新的办案模式运转。

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全市432名检察官中,除入额的院领导外,全部配备到业务部门。同时,探索建立新型办案组织,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及复杂程度,分别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并赋予员额检察官对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和奖惩建议权,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对检察官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入额不办案、挂名办案和选择性办案、超期办案。在案件处理上,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决定并承担责任,拿不准的可以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讨论意见仅供参考;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改变检察官决定的,对作出改变的决定负责。此外,检察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四个转变。即由被动审查卷宗向审查卷宗与主动引导侦查、亲自讯(询)问犯罪嫌疑人、关键证人并重转变,由重视指控犯罪向指控犯罪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并重转变,由出庭公诉形式化向出庭支持公诉实质对抗转变,由把律师视为刑事诉讼的对立面向都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转变。同时,严格落实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律师执业权利保护规定,听取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等。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诉前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诉前主导机制。

检务公开改革。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随着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以方便群众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上线运行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先后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875件,重要案件信息2344件,公开法律文书5567份。探索开展了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出台了《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送法“六进”和检务公开进万家活动,先后发放《检务公开手册》55万份。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和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开通新媒体平台,检务公开呈现载体多样、适时及时、内容全面、双向互动的良性态势。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任了50名来自社会不同行业的高素质人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并进行了初任培训,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通过改革,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初步确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权力下放,程序简化,办案效率有所提升;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进一步增强了入额检察官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权利意识和质量意识。全市检察机关逐步建立起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客观实际的检察权运行模式,成效已经初现。

法院篇:破字当头立梁柱

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司法改革,审判质量效率持续向好,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推动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完成。通过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全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470名,并全部安排到审判一线,同时停止向非员额法官分发案件。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到位。出台《员额法官配置及审判团队设置方案》,健全完善以审判(执行)团队为基本的分案、审判、管理、考核单元的扁平化管理方式,两级法院审判团队已组建到位。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按期落实。院庭长不再签发未直接参审案件,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由过去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提示、预警、督促转变。院庭长办案制度全面实施。出台《落实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即将全面建立运行。成立专业法官会议,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审判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提高审委会议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司法职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出台《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首批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已确定。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工作机制。对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如实记录,并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微信平台,及时通报全市法院审判指标数据变化情况,每月定期召开执法办案工作会议,层层压实办案责任。电脑随机分案制度成效明显。将新收案件优先自动分配给办案较快、存案较少的法官,杜绝人为分案弊端。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健全信访听证、依法处理等制度,依法把涉诉信访问题引入诉讼程序解决。

加强便民利民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预约接访、来访接待、信息查询、判后答疑等服务功能,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为主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组建特约家事调解员库,设立“家庭化”的审判场所,积极推动家事审判专业化。有效推进少年审判试点工作开展。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回访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涉少民事案件。

强力推进阳光公正司法。通过网站、短信等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并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予以公布。实行实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行立案、收费、承办人、办理流程、执行风险、执行进展和执行措施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同时,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公开庭审过程,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

全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持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设立10个执行分局,制订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改革。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持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推进司法拍卖机制改革。明确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必须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并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公开,实现司法拍卖竞买机会均等化、拍卖过程公开化,避免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

公安篇:坚持不懈治沉疴

为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复杂局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自2010年8月以来,市公安局坚持把民警日常工作量化考评和年终绩效总评相结合,相继制定出台了县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市局局直单位和局领导班子成员4个考评序列的考评办法,通过7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民警日常工作绩效考评体系。

坚持官与兵同考。全市公安机关实行领导与基层民警同考,考评成绩在内网公布。市局党委成员除自身业务工作外,还与其分管、分包、联系单位,督办案件办理和首接信访事项的化解成绩直接挂钩。坚持德能勤绩廉并重。在对单位的考评中,将队伍建设、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执法质量、民警廉洁自律和遵章守纪及立功受奖等进行量化考评;在对民警个人考评中,除对德、能、勤、绩、廉全面考评的基础上,还将考评的触角从破案追逃等日常重点工作延伸到警风警纪等细微末节,从民警8小时以内的工作绩效延伸到8小时之外的遵章守纪。坚持日常工作绩效与干部任用挂钩。把考评结果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每位领导和全体民警立功受奖、提拔重用、职位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逐年兑现奖惩。

目前,市公安局相继建立了与日常绩效考评挂钩的群众投诉案件逐案倒查问责机制,执法过错和执法不规范案件逐月认定、逐月问责、逐月通报机制,信访案件领导首接责任机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上提一级”由市局审核把关机制,违规、违纪、违法民警参加综合执法素质强化培训机制和民警工作岗位调整双向选择机制、涉案财物评估鉴定统一由法制部门负责机制、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在综合打击效能落后单位召开推进会机制及对法检作出不诉、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倒查问责十项具有驻马店公安特色的执法监督及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并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经验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广,中央政法委还派员专程进行调研。 

通过民警日常工作绩效考评长效机制的实施,我市公安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不仅搭建了公安机关干部任用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舞台,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而且消除了人浮于事的痼疾顽症,激发了民警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同时,设置了民警公正执法的“防火墙”,架起了民警遵章守纪的“高压线”。

改革凸显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现行命案破案率为99.8%,百名民警起诉数全省持续领先。在2013年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我市综合成绩位居全省第一。在全国公安机关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我市公安局作为全国唯一省辖市公安局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在2014年组织开展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0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8名,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居全省第一。禁毒工作在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的基础上,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百城禁毒会战中,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同比增长759.55%,位居全国第一名;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增幅位居全国第一名,会战整体成绩位居全省第一名。今年2月,我市成功劝返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潜逃荷兰的3名红色通缉在逃人员,成为我国公安机关在欧洲成功劝返红通逃犯的首例。

7年来,全市8类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发案数逐年大幅下降,目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年位居全省先进行列,公安工作在全省的排名逐年稳步提升,2016年位居全省第2名,“三重一大”考评全省第一;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由2010的全省第18位跃升为2016年的全省第一位。市政府自2011年以来连续7年为市公安局记功嘉奖。其间,公安部和省、市领导多次对我市公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司法篇:夯基垒台暖民心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四个意识”,抓住机遇、努力作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落地生根,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服务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形成“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档案标准化、监督常态化”的管理模式。9个县区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成立了执法大队。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矫治措施使20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部分县司法局实现了通过视频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验、点名、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用手机终端参与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监管。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857个、人民调解员8582名,其中乡、村专职民调员2450名。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化解纠纷促稳定”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全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800余件,成功调处2660件。

积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设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律师违法违规“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制定完善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落实律师轮流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群体性事件等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成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有效化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律师值班280多人次,接待信访群众800多人次。

公证工作积极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办理各类涉及教育、养老、就业、拆迁补偿、家庭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关系、房屋等重要民生领域的公证事项。积极为弱势群体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减收公证费用。深化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免费为8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公证7325件。其中,国内公证5049件、涉港澳台1599件、公益性服务677件。

大力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工作全覆盖;大力加强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努力构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大力加强驻法院、驻看守所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建设;努力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至2017年9月底,全市共办理和指派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76件,为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人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经过严格程序,选任50名人民监督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的设立。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组织实施。驻马店市司法考试工作连续十六年圆满完成,实现了“试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考生安全”的工作任务和“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零漏贴、零雷同”的工作目标。2017年,驻马店考区报考人数1658人,采取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实现网上巡考实时监控;首次实施司法考试“净考”政策,从源头上筑牢反作弊防线。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将司法行政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