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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审批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17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S0013-0901-2017-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名  称: 公益性公墓审批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益性公墓审批

事项名称

公益性公墓审批

办理机构

市县民政局

办理地点

 

申请条件

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当地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骨灰堂及其设施。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建设乡镇级以下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建设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