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驻马店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第一批)的公示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7年09月01日
索 引 号: |
S0053-2654-2017-0020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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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年09月01日 |
名 称: |
关于拟命名驻马店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第一批)的公示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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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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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各县区局推荐,我局于2017年8月29日至31日,组织对被推荐单位进行了实地评定,结果为合格。现将拟命名单位予以公示,请予监督,公示期:2017.9.1-9.5。拟命名单位: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驻马店市财经学校食堂、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西平县高级中学食堂、西平县第二县直幼儿园食堂、上蔡县第四初级中学食堂、汝南县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平舆县实验幼儿园食堂、正阳县北大翰林学校食堂、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泌阳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
监督电话:
餐饮食品监管科0396-2618631
办公室0396-2618601
监察室0396-2618657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