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教体局 来源:时间:2017年08月25日
索 引 号: | S000-4110-2017-0000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08月25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
文 号: | 驻教基〔2017〕105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意见
驻教基〔2017〕105号
驿城区、开发区教体局,市直各初中、小学: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5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各项工作,确保市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对于招生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
(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体局以及驿城区、开发区教体局分别负责各自所辖学校的招生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市区学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学区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及学校具体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将各中小学的学区范围绘制成示意图,并配上相关说明,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本学区小学和初中时必须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且常住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一致。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只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凭小学升初中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组织招生。
(二)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学区小学和初中报名实行“两个一致”。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持小学升初中资格证、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到本学区初中报名。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五小、市十四小、市十五小、市十七小、市二十八小、市三十小、市三十二小、市十八中学小学部、市第五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市第十四中学、市第十八中学、市第十九中学和开发区高中初中部为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学生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材料:1、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2、房产证或正规房屋租赁协议;3、户口簿;4、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5、入读小学或初中所需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升初资格证等到上述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四)没有法定监护人跟随监护或没有稳定住所的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外地户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五)盲童、聋哑儿童、弱智儿童到驿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视力、听力和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小学、初中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
(六)各小学、初中要按照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招生日程安排组织招生。8月10—12日为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8月13-15日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8月16—17日各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报批招生情况;8月18日各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报到通知单;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七)严格规范新生学籍管理、转学准入制度和学籍变动手续。起始年级各班学籍数需控制在规定班额以内。对学校擅自安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不足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四、招生计划
市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需报经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各学校招收转学生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
五、学区划分
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由驿城区和开发区向社会进行公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认真遵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市区初中和小学的招生工作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阳光工程”。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班数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班额不得突破规定标准,不得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各学校要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要求,统一招生步骤,统一上报信息。严禁各学校单独提前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衔接班、强化班、实验班等。
(三)招生政策公布后,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安排专门人员,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受理家长咨询,直至招生工作结束。教育部门和学校还要结合实际,通过报纸、广播或电视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严禁公布虚假信息,禁止借机贬低、诋毁其他学校声誉。各校的招生简章及宣传材料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各学校一律不准收取择校费,严禁把捐资助学及录取赞助费等与学生入学挂钩的做法,对违规收费学校,将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联席会议审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超规模、超计划组织招生。确需扩大招生规模的学校,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招生。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进一步加大对市区中小学招生监管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之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规模与招生范围、提前组织考试选拔新生、违规招收择校生、不按要求控制班额的学校,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驿城区教体局咨询电话:3651158
开发区教体局咨询电话:2227598
市教体局咨询电话:3651990
附件:1、2017年市区小学招生计划
2、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市区小学招生计划 |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收新生班数(个) |
计划每班招收 新生数(人) |
计划招生总数 (人) |
||||
实验小学(南区) |
9 |
60 |
540 |
||||
实验小学北区 |
8 |
60 |
480 |
||||
第二实验小学(北区) |
8 |
60 |
480 |
||||
第二实验小学南区 |
4 |
60 |
240 |
||||
市第十小学 |
4 |
60 |
240 |
||||
市第三十二小学 |
10 |
60 |
600 |
||||
第十二初中小学部 |
4 |
60 |
240 |
||||
第十八初中小学部 |
2 |
60 |
120 |
||||
一小 |
5 |
60 |
300 |
||||
二小 |
6 |
60 |
360 |
||||
三小 |
7 |
60 |
420 |
||||
四小 |
5 |
60 |
300 |
||||
五小 |
2 |
60 |
120 |
||||
六小 |
3 |
60 |
180 |
||||
七小 |
6 |
60 |
360 |
||||
八小 |
3 |
60 |
180 |
||||
九小 |
6 |
60 |
360 |
||||
回小 |
3 |
60 |
180 |
||||
十一小 |
4 |
60 |
240 |
||||
十二小 |
7 |
60 |
420 |
||||
十三小 |
3 |
60 |
180 |
||||
十四小 |
1 |
60 |
60 |
||||
十五小 |
3 |
60 |
180 |
||||
十七小 |
1 |
60 |
60 |
||||
二十小 |
6 |
60 |
360 |
||||
二十一小 |
4 |
60 |
240 |
||||
三十小 |
3 |
60 |
180 |
||||
树人国际学校 |
4 |
60 |
240 |
||||
二十三小 |
8 |
60 |
480 |
||||
二十四小 |
7 |
60 |
420 |
||||
二十五小 |
6 |
60 |
360 |
||||
二十六小 |
6 |
60 |
360 |
||||
二十七小 |
6 |
60 |
360 |
||||
二十八小 |
6 |
60 |
360 |
||||
三十三小 |
5 |
48 |
240 |
||||
市区合计 |
175 |
* |
10440 |
||||
附件2 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收新生 班数(个) |
计划每班招收 新生数(人) |
计划招生总数(人) |
||||
市第一初级中学 |
8 |
55 |
440 |
||||
市第二初级中学(南区) |
12 |
55 |
660 |
||||
市第二初级中学北区 |
6 |
55 |
330 |
||||
市第十一初级中学 |
8 |
55 |
440 |
||||
市第十二初中初中部 |
4 |
55 |
220 |
||||
市第十八初中初中部 |
4 |
55 |
220 |
||||
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
6 |
55 |
330 |
||||
一高分校 |
14 |
55 |
770 |
||||
三中 |
8 |
55 |
440 |
||||
四中 |
14 |
55 |
770 |
||||
五中 |
6 |
55 |
330 |
||||
七中 |
4 |
55 |
220 |
||||
九中 |
12 |
55 |
660 |
||||
十中 |
12 |
55 |
660 |
||||
十三中 |
6 |
55 |
330 |
||||
十四中 |
6 |
55 |
330 |
||||
十五中 |
5 |
55 |
275 |
||||
十六中 |
2 |
55 |
110 |
||||
十七中 |
3 |
55 |
165 |
||||
树人国际学校 |
6 |
55 |
330 |
||||
市实验中学 |
20 |
55 |
1100 |
||||
市第八中学 |
10 |
55 |
550 |
||||
开发区高中初中部 |
6 |
55 |
330 |
||||
市第十九中学 |
6 |
55 |
330 |
||||
市区合计 |
188 |
* |
10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