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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助力困难人员脱贫

投稿:kh  来源:时间:2017年08月15日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河南省人社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失业保险对贫困县市和贫困人口扶贫脱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助力企业稳定工作岗位和更多招用贫困地区人口或失业人员就业。

《通知》对现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整合,从助企扶贫、创业扶贫、培训扶贫、就业扶贫四方面,明确了助推扶贫工作的具体措施:在助企扶贫方面,要求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对贫困县市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减负稳岗;一些企业不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但企业中属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职工,可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或创业培训。在创业扶贫方面,要求各地每年适当增加借用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数额,并优先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使用。对实现创业的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人员,优先受理其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同时也可一次性发放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在培训扶贫方面,对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逐人制定就业援助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对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贫困家庭职工,在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时,拨付比例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在就业扶贫方面,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就业安置补助,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向贫困县市、贫困人群倾斜,优先受理贫困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告,并按最高额度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