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于8月启动实施
投稿:市工商局办公室 来源:时间:2017年08月01日
索 引 号: |
S0046-0901-2017-00006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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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名 称: |
全省“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于8月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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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执行。《意见》明确了“三十五证合一”的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决定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三十五证合一”,是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发展改革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安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等17个部门的30个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这35项涉企证照事项,都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涉企证照事项,都是登记、备案性质事项。改革启动实施后,申请人到工商窗口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在申请表上勾选本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并填报对应的补充采集信息。工商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一并录入企业登记信息和涉企证照事项补充采集信息,在1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通过系统将信息推送给企业申办的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此次改革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即能合尽合、该减则减、能放尽放,暂不整合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二是优化程序,做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一套材料”。三是提高效率,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涉及的证照类型多、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推进难度大。市工商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我市“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如期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