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07月24日
索 引 号: | S0C00-2201-2017-00504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07月24日 | |
名 称: | 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备井的通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为涵养地下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上蔡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关闭自备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上蔡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井,均属于本次关闭对象。
二、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逐步实施、保障供水”的原则,分三批进行。第一批,2017年7月15日前,依法关闭行政事业、企业、学校、医院、小区等单位自备井;第二批,2017年9月15日前,依法关闭宾馆、餐饮、洗浴、公司个体等行业自备井;第三批,2017年10月30日前,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洗车行业和小饭馆自备井。
三、城区所有需要关闭的自备井,应在县自备井关闭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关闭。凡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关闭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免收供水管网开口费。对拒绝关闭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采取强制关停措施,并责令其补缴自备井运行之日起拖欠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对在强制关闭过程中阻挠和围攻关闭自备井工作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用户,要在 2017年6月30日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水利局窗口,提出取水许可申请。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欢迎广大居民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96-6922722 2708007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