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投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来源:时间:2017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S0K00-0200-2017-00170 主题分类: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名  称: 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文  号: 驻开政办〔2017〕42号 关 键 词:

 

驻开政办〔2017〕42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乡办,区直及市直派驻各单位:
《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5日 
 
 
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驻政办〔2017〕56号)和《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开办〔2017〕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全区经济发展的信心。(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金融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2.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
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财政局牵头落实)
3.每季度在开发区网站上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统计局牵头落实)
4.加强审计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党委、管委会重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开,特别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开发区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发改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通过开发区网站集中展示、分类公开,及时更新开发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和资金管理清单一目了然。(财政局牵头落实)
3.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发改局、财政局、招商局、建设交通局、土地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发改局、环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权出让转让、药品集中采购、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含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均要在政务公开平台集中全面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发改局、财政局、土地分局、卫计委、环保分局、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财政局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要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开发区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组织部、发改局、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发改局、人社局、招商局、工商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完善汇总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改局、工商分局、组织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开发区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发改局、组织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投资公司、建业管理公司分别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
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信息,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农业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创新税收政策公开方式,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讲和咨询辅导。(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财政局牵头落实)
3.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各乡办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开发区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
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有关单位分头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和已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在开发区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驻马店”网站同步发布。(发改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大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公开力度,推进公开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有关单位分头落实)
2.强化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工业品生产许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质监分局牵头落实)
3.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定期公布全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工商分局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乡办和村居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健全完善扶贫公开渠道,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公开,让基层群众及时知晓扶贫政策,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扶贫办牵头落实)
2.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民政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要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环保分局牵头落实)
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农业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公开力度。有序公开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教育体育文化局牵头落实)
2.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卫计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及时公布食品抽检结果,提醒消费者不购买不合格食品。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及监督检查类公示公告。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细化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食药监分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金融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1.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建设交通局牵头落实)
2.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土地分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开发区网站内容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各级行政机关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行政机关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乡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安排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党政办公室(管委会911室)。同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的总结分析,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逐项明确由有关部门牵头落实的事项,各部门要在工作安排中进一步细化措施,并负责指导本系统抓好公开工作;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党政办公室将适时对各部门落实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督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将作为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开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