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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7年05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7-0034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55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的市政府部门,要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努力提高规章送审稿质量。对列入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尽快将规章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为规章审查工作留出合理时间。配合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规章起草调研的配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期及时反馈。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把好立法审查关,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认真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把握相关行业或领域发展规律,努力做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情况,适时通报督促,确保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按时完成。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立法过程中的其他事宜,请直接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市政府规章的起草单位、配合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科(市政府2号楼2531房间,联系电话2600067)。
2017年5月19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名  称
类别
起草
单位
配合单位
调研完成
时间
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时间
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
1
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环境
保护
发改委
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驿城区政府、确山县政府、泌阳县政府
2017年
10月
2017年12月
2018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