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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多举措加强社会散居孤儿保障工作

投稿:平舆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05月23日

    一是调查摸底。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对本辖区孤儿进行细致排查,摸清底数,做好对象申报工作。县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动,相互协调共同落实,确保孤儿实现应保尽保,并对被认定是孤儿的按季按标及时发放生活费。二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孤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确保孤儿相关资料完整无缺失。组织县乡民政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基本生活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孤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签订协议。切实保障散居孤儿合法权益,由县民政部门与孤儿及其监护人三方签订社会散居孤儿指导养育协议明确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孤儿政策。同时与监护人签订承诺书保证对县民政局出具的孤儿生父母死亡(失踪)证明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行为,愿承担一切责任;保证不遗弃、不虐待孤儿,认真履行监护、抚养和教育孤儿的责任,在对孤儿的抚育过程中保证孤儿基本生活费,用在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上。目前,县共有孤儿643人,已全部与其监护人及孤儿本人签订了协议书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