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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能

投稿:市住房管理中心  来源:时间:2017年05月09日

索 引 号: S0038-0101-2017-000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能
文  号: 关 键 词: 市住房管理中心 机构设置 职能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10]2号)的规定,设立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任务,规格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审核、住房分配货币化及其它住房改革工作。  
     (三)负责城市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任务。负责审查、报批或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并进行监督;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
     (四)承担房地产经纪、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的责任。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宅公共部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和住宅公共部位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
     (五)承担各类房屋(含构筑物)登记、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房屋测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房屋(含构筑物)登记及房屋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管理。
     (六)承担房屋档案管理、指导和监督;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各类房屋档案日常管理。
     (七)承担房屋权属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承担房地产行业数据统计和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业各类指数、参数、价格等重要指标的制定、发布。   
     (八)承担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责任。
     (九)指导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的日常管理。   
     (十)负责住房科学研究,组织对外交流合作;指导本行业协会活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管理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科
(三)财务科
(四)住房保障科
(五)住宅和房地产业科
(六)物业和房产中介管理科
(七)权籍和市场管理科
(八)房屋安全管理科(挂驻马店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牌子)
(九)行政审核审批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