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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7年04月26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7-0026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2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38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4日
 
 
 
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
行 动 计 划
(2017—2019)
 
为扎实推进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驻政办〔2015〕112号)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2017〕15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搭桥、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工作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底前,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的考核验收,建成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
完成我市粮食、油料、畜牧、蔬菜、林果等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适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实现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以上,优质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达到300个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结合我市农业的特点和市场需求,积极转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以及包装、保鲜、储存等方面标准的制定,确立全市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开发建设全市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创建工作提供标准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相关单位
(二)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化示范区
围绕农田土地生产能力、排灌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内容,建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两个国家标准为核心,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相配套的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建成一批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相关单位
(三)粮油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开展以“统一选种、统一耕种、统一施肥、统一技术、统一收割、统一销售”为主要内容的粮油作物标准化。
确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要提升的品质或产量目标,制定收集产地环境、基础设施、种子、投入品、生产技术、储运加工等相关标准,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并推广实施。建立健全农业监测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科院、正阳县政府、平舆县政府
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1.以高标准粮田为重点,实施小麦、玉米标准化生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科院
2.以正阳花生种植为重点,实施花生标准化生产。
责任单位:正阳县政府
3.以平舆白芝麻种植为重点,实施芝麻标准化生产。
责任单位:平舆县政府
(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场
开展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主要内容的畜禽养殖场标准化。
确定养殖规模、品质和生态目标,制定收集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建立标准体系并推广实施。建立健全畜牧监测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泌阳县政府、确山县政府、正阳县政府
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养殖场。
1.以生猪养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为依托,实施生猪标准化养殖。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以夏南牛养殖为重点,实施肉牛标准化养殖。
责任单位:泌阳县政府
3.以确山黑猪养殖为重点,实施黑猪标准化养殖。
责任单位:确山县政府
4.以正阳三黄鸡主产区为重点,实施标准化养殖。
责任单位: 正阳县政府
(五)蔬菜、食用菌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
制定收集相关标准,建立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标准体系,并推广实施。建立健全产品监测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科院、农业局、泌阳县政府、确山县政府
创建一批国家级或省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
1.以设施蔬菜为重点,实施蔬菜标准化种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以泌阳花菇种植区为重点,实施食用菌标准化种植。
责任单位:泌阳县政府
3.以确山夏枯草主产区为重点,实施夏枯草标准化种植。
责任单位:确山县政府
(六)花木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确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要提升的品质或产量目标,制定收集相关标准,建立花木林果标准体系并推广实施。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1.以国山区为重点,实施优良用材树种标准化造林。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以遂平彩叶苗木种植为重点,实施花木标准化种植。
责任单位:遂平县政府
3.以确山板栗种植区为重点,实施板栗标准化种植。
责任单位:确山县政府
(七)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开展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在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新领域,积极探索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通过示范引导和市场带动,促进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提档升级,推动我市现代农业新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八)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
积极推行GAP(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加快推进认证进程,扩大认证的覆盖面,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为基础,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延伸,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优质农产品格局,培育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工商局、市质监局
各县区为重点项目示范的责任主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标准宣贯、培训,在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项目安排,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培育2~3个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主体,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核心示范基地,进行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示范。
五、时间安排
2017年3月—6月:成立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我市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确定我市农业标准体系总体规划,落实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和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
2017年7月—2018年6月:组织制订发布地方标准,建立完善全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新建和提升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60个以上。
2018年7月—2019年6月: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覆盖率达到100%;优质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达到300个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以上。
2019年7月—2019年12月: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总结、汇总,迎接国家标准委组织的目标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陈星市长为组长的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推进辖区内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成立由质监、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科技、气象、农机等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标准体系总体规划、农产品标准体系评审、重点示范项目遴选、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督导检查工作进度等;质监部门作为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批、发布农业地方标准,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涉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科研项目立项审批及成果转化;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环境检测及环境监督;统计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农产品商标建设;农业科研部门为农业标准制定和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
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列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设立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的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也应根据本地实际和产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支持措施和考核奖惩办法,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专项经费用于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宣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对重点示范项目予以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的示范区(园、场)以及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牌农产品等予以奖励;对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予以扶持。
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标准的研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的步伐。将先进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企业标准列入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评定和科技推广计划。将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列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重要内容。
(四)注重培训和宣传
加大对农业标准化人才的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鼓励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农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的覆盖面。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经验交流会、培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目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农业标准化取得的成果和典型经验,为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