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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上蔡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S0C00-0200-2017-00202 主题分类: 扶贫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名  称: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上蔡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上办〔2017〕8号 关 键 词: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7年上蔡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上蔡县委办公室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
2017年上蔡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总体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具体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省脱贫攻坚第二次推进会和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特别是24日省委书记谢伏瞻在我县调研指导脱贫攻坚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减贫增收这个核心,以贫困户脱贫为总目标,以贫困乡村为主战场,以产业扶贫和转移就业为总抓手,凝全民之志、举全县之力,持续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头等大事、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确保2017年实现6690户贫困户、18810人贫困人口脱贫、37个贫困村摘帽的年度脱贫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建档立卡与精准帮扶工作。(由综合协调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拜玉宝)
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要求,2017重点抓好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的创新、完善与维护,推进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
1.精准分类识别。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回头看,做到对象清、信息全、措施实、录入准,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
    间:20173月份、11月份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开展自查自纠。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对国家、省、市、县督导考核及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高标准建设脱贫攻坚档案室,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党建扶贫、教育资助、危房改造、饮水安全、转移就业、医疗救助、社会保障、金融扶持、产业发展等扶贫台账,达到四有五清,即: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做到致贫原因清、收入来源清、扶贫对策清、脱贫目标清、帮扶责任清确保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档案局、县金融办、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4.实现第一书记或扶贫专员派驻全覆盖。在全县197名第一书记驻村开展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再选派251名同志担任扶贫专员,实现全县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居)派驻第一书记或扶贫专员全覆盖。同时每个村由派出单位成立驻村工作队,指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工作队长、选派一名优秀同志作为工作队员,不脱贫不脱责。
    间:201731-430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5.实现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活动,对全县所有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人帮扶。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6.实现精准帮扶措施全覆盖。要因户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在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教育脱贫、医疗救助、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实现帮扶措施全覆盖。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实施产业发展扶贫。(由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闫峰)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生产。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4年以来已脱贫户)自主发展生产,可以申请每户5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同时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经乡村验收后给予财政补贴。1每新发展一亩优质果园或花卉苗木,县财政给予600元的扶贫补助;2每新建1亩以上的拱棚,县财政按每亩给予0.5-1万元的扶贫补助;3每新发展一亩露天蔬菜,县财政给予200元的扶贫补助。4种植花生每亩补贴400元;5种植土豆每亩补贴890元;6种植食用菌500袋以上的,每袋补贴5元;7年存栏肉牛3头以上的,按每头给予500元的补助,养殖母牛每生产1头牛犊给予1200元补助;8年存栏羊10只以上的,按每只给予100元的补助;9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或养殖其它畜禽的,县财政可比照给予适当补贴。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2.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建设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县政府研究出台《上蔡县关于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建设及奖补办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新建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
1)建立种植业扶贫基地。新型经营主体或企业流转贫困户土地每亩奖补200元。对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达到10座以上规模,县财政按每亩给予2-3万元的扶贫补贴,可申请3-5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建成后免费提供给贫困户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贫困户,所有权归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经营收益的50%归贫困户、50%归企业。对有效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的种植合作社或企业,可享受按每户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的金融扶持政策。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2)建立养殖业扶贫基地。围绕强猪、扩牛、增羊、优禽重点发展畜禽养殖,加速现代畜牧业发展。凡扶贫效果好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每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可享受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的金融扶持政策。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畜牧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3)建立加工业扶贫基地。凡新建的扶贫基地,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用工不低于40人,且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占比不低于20%,奖补资金10万元,每增加一人多奖补1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没有达到用工总数20%的,可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3年以上带贫协议,每年每户受益不低于3600元,带贫户数与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合计超过用工总人数的20%,比照以上标准奖补。改造提升的扶贫基地,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就业环境宽敞明亮、整洁卫生,能够发挥带贫效果的,给予2-3万元的奖补。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4)建立光伏扶贫基地。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认真筛选光伏企业,采取集中式光伏、村级小型电站、分布式光伏等模式,分别计划带动1万户贫困户,努力实现每户每年收益不低于3600。鼓励行政村建立村级小型电站,2017年每个乡镇力争建设不少于2个光伏扶贫示范村。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全县448个行政村(居委会)按照风险小、见效快、接地气、可持续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创新发展模式,完善监管机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017年对37个拟脱贫村,每村注入资金 150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扶贫。紧紧抓住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发展机遇,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做到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实现基层服务站点全覆盖,解决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县级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用好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充分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创业扶贫资金和贴息资金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着力发展风险小、见效快、接地气、可持续的产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设立产业发展激励基金,全力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建设。2017力争实现全县448个行政村(居委会)扶贫产业全覆盖、29461户贫困户产业扶贫全覆盖,推动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发改委、农办、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电业局
(三)实施转移就业扶贫。(由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闫峰)
1.对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建立贫困人口就业数据信息库,实行全员登记认定、全员免费培训、全员跟踪管理。依托雨露计划等项目,按照ABC类分别给予2000/人、1800/人、1500/人的培训补贴;依托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进行分类补贴,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创业培训分别给予700/人、800/人、1000/人的培训补贴;积极鼓励有培训资源的单位对贫困户进行就业培训,确保贫困人口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残联,县妇联会,团县委,科工信局,科协,各乡镇、街道
2.鼓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建立健全各类就业平台,开展政府、中介机构、外出务工人员介绍就业活动,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凡当年在外务工半年以上且出具所在企业工资性收入证明的贫困户,每户补助400元。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定向开发公益性岗位。针对贫困家庭特点,在基层农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公路养护、养老护理、护林防火等领域,鼓励定向开发部分门槛要求比较低的公益性岗位。2017年县本级设立3000万元公益性岗位基金,计划安置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支持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引导各类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建立扶贫车间、开发扶贫岗位、强化技能培训、村企户企结对帮扶等措施,对贫困户和贫困劳动力实施精准帮扶。对安置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签订不少于三年用工协议、年劳务收入不低于15000元的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每吸纳一人给予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的金融扶持。
    间:201731-930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金融信贷扶贫。(由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闫峰)
1.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县财政设立2000万元专项基金,撬动信贷扶持资金2亿元,与邮政银行、中原银行、农商行、惠民村镇银行等合作,大力实施金融信贷扶贫。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邮储银行,中原银行,农商行,惠民村镇银行,各乡镇、街道
2.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发放5万元、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企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就业且每户每年收入不低于15000元的,每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给予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按年利率3%予以贴息;对带动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为每户分红不低于3600元的企业或经营主体,财政按年基准利率予以贴息。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邮储银行,中原银行,农商行,惠民村镇银行,各乡镇、街道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由基础设施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刘银业)
县委、县政府今年对37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整合项目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加快项目运作,确保上半年大头落地,达到整村脱贫摘帽的硬条件。同时对20142015年度已脱贫村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列出单子,制定计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分批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持续加大交通扶贫投入。加大对201737个拟脱贫村道路建设支持力度,实施道路畅通工程,确保畅通率达到100%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2017年重点解决37个拟脱贫村饮水安全问题,对今年全县拟脱贫的669018810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全县其它村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支持建设新型农村电网。支持实施主干电网扩容、农网改造升级、光伏发电消纳、业扩报装提速行动,着力解决主网和配电网薄弱问题,实现2017年拟脱贫村动力电村村通、农灌机井通电以及公用配变设施改造升级。
    间:201731-831
牵头部门:县电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2017年全县新建标准化卫生室16个,确保37个拟脱贫村都有标准化卫生室。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扶持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完成今年37个拟脱贫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每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七个一的基本标准进行建设,即一个文化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支持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住建部门主动与各乡镇(街道)对接,在3月底前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底数,及时建立危改台账,有计划增加危房改造资金投入,确保完成今年全县拟脱贫户危房改造任务。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7.加快推进扶贫助残中心(院)建设。让建档立卡重度智残人员亲属从繁重的陪护事务中解脱出来,尽快实现脱贫,按照县级财政列支一部分、相关部门整合一部分、集体经济投入一部分、社会各界捐赠一部分的思路,多方筹措托养中心(院)建设资金,在2016年建成16个托养中心(院)的基础上,2017年全县所有乡镇依托卫生院实现托养中心全覆盖。
    间:201731-630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计委,各乡镇、街道
(六)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由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闫峰
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低保兜底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搞好工作衔接、创新推进举措、建全落实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1.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县财政预算医保财政兜底资金1400万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低保人口、五保户、涉艾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它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在县、乡及县外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为保障医疗救助精准落实,一是抓实免费健康普查,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建立健康档案,按照分级诊疗原则,指导贫困群众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治;二是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开设就诊绿色通道,方便贫困群众就医;三是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医疗救助政策不棚架。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卫计委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推进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2017年对全县所有符合低保兜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保尽兜,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服务保障,继续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8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给予高龄扶贫补贴(重阳节期间每人每年扶贫补助600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为困难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60元的护理补贴,其中入住扶贫助残托养中心(院)的,补贴资金补助到所在中心(院)。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4.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教育部门积极与乡镇(街道)对接,摸清底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信息数据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每个贫困学生都有详实的信息资料,确保教育资助不漏一人,确保每个贫困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加大监督审计力度。(由监督审计专项工作组负总责,牵头领导:李超)
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预防,扎实开展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
1.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对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帮扶村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各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农村低保人员救助情况、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情况等,深入调研、摸清底数、认真核实,并结合近年查案执纪实践,列出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委,畜牧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2.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充分整合审计督查资源,发挥各方主观能动性,完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乡镇党委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基层。敦促各方依照有关文件标准及问题清单,对本乡镇、本系统所有脱贫攻坚资金项目进行大排查,逐一实地察看、逐一梳理明细、逐一调查核实。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3.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组织力量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纪律审查。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交由乡镇(街道)、部门等基层纪委主办,上级纪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较为复杂的问题,由县纪委直接立案审查,切实快查严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把压力传导下去,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健康、规范、有序
    间:201731-1231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责任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当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减贫任务。要及时通报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健全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方式,细化业务流程,完善公示公告制度,加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定期统计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扶贫资金运行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科学评价,强化督导考核。健全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把精准扶贫任务纳入实绩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实行脱贫攻坚单月督导、季度观摩、县乡互评、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等工作推进机制,以严格的考核奖惩倒逼责任落实。对脱贫攻坚工作突出、减贫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责任倒查,视其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